近日《瞭望新闻周刊》载,当前,在中国经济面临着来自国际国内的严重困难和严峻挑战之时,积极消费就是爱国。
原来积极消费就是爱国,那逆否命题是否意味着,不消费就是不爱国呢?
消费迟迟难有起色,自然有其深刻的社会原因,其中也确实包括“文化传统、历史沿袭、思想意识、经济体制”这些原因,但居民之所以消费过于谨慎,最根本一点则在于荷包并不是那般丰实,对后路顾虑尚未消除。
2007年,我国人均国民收入为2360美元,步入了中等国家收入行列。但是,在这个数字的背后,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为13786元,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为4140元。两相对比,城乡的巨大差距不言而喻。
另一方面,城镇居民消费一直是支撑内需强劲增长的主要动力,农村市场则因受制于农民收入水平,政策力度很大,但收效并不是特别明显。
受此轮金融海啸影响,在珠三角、长三角以及沿海其它省份,许多刚刚失去工作的外地务工人员迅速涌到当地社保窗口,他们在做同一件事——退保。由于退保人数实在太多,一些地方的退保窗口甚至出现了专门倒号的“黄牛”。
在此情况下,我们能够大力地鼓噪他们盲目消费吗?即便他们乐呵呵地戴上了消费爱国的这顶华丽的大帽子,未来生计谁又来保证呢?
有必要指出的是,近年来,在各地快速城市化的脚步下,大量进城农民工其生活保证主要来源于外出打工,这部分人身份上虽然还是农民但失去了土地,失去工作后,手里的那点余钱才是他们未来生活的唯一保障。
即便追溯美国消费经济,“罗斯福新政”功不可没。罗斯福极力倡导“人人享有免予匮乏的自由”执政理念,选择推动通过了《公平劳动标准法》,订出了最低工资和最高工时规定,完善了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免除了消费者的后顾之忧。
扩大内需的大政方针不容否认,但鼓励居民消费别扯虎皮做大旗。对每位居民而言,着眼长远,确保生活无忧,不给政府增加负担,这又何尝不是爱国之举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