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17日发出通知,提出切实措施,强调要把帮助企业渡过难关、稳定就业局势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要妥善处理工资和工时问题。根据当前经济形势和企业实际,近期暂缓调整企业最低工资标准。
应该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这一纸通知,有着深沉的意味和良苦的用心,那就是稳定就业局势,确保企业渡过“寒冬”。
其实,为了拯救中小企业于水火之中,国家最近一段时间以来,出了不少利好措施。比如10月20日,央行称,涉及农业贷款、小企业贷款、灾后重建等三项贷款增量的同比多增部分,不计入今年贷款规模控制范围;10月21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宣布,将从2008年11月1日起上调3486项商品的出口退税率,约占中国海关税则中全部商品总数的25.8%;11月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在全国所有地区、所有行业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鼓励企业技术改造,减轻企业负担1200亿元。
可以说,暂缓调整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只不过是国家扶持中小企业政策的一种延续,并不突兀。之所以要暂缓调整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实质上是体恤中小企业,是对企业劳动力成本上升困境的一种纾解。正因为如此,一些地方已经开始暂缓上调最低工资,比如广东。在今年年初,广东省劳动保障厅曾表示,力争从2008年起,连续三年调整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广州原计划在明年年初将最低月工资调整到1000元左右。但是目前经济形势已经发生了较大的变化,有关人士已于日前指出:“现在这个时候还要调,不太合适。”
同时应该关注的是,对于那些徘徊在最低工资标准“门口”的劳动者来说,国家也需要强化对低收入者的保障,同时对垄断企业职工的超高待遇也应有所限制,让全民齐心协力共度时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