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地铁施工事故,按照施工方的调查结论,可以说老天有责任、大地有责任,那些公路上的车辆、行人有责任,唯独建设施工方、监理管理方是没有责任的。
11月18日,中铁四局杭州地铁一号线湘湖站常务副总经理梅小峰向记者透露,经过中铁四局事故调查组初步分析,造成这次事故的原因有三点:一是杭州的土质特殊,经勘测,发生事故的这段路属于淤泥质黏土,含水的流失性强;二是事故坍塌所在地点风情大道一直作为一条交通主干道来使用,来往车流量大,给基坑西面的承重墙带来太大冲击;三是今年10月杭州出现的一次罕见的持续性降雨过程,使得地底沙土地流动性进一步加大。
按照调查组的分析,在这起事故中哪里有什么“人祸”责任啊?用梅副总经理的话说,这属于“无法预料的突变情况”,再进一步理解,这简直就是不可抗拒的天灾啊。
显而易见,调查组给出的所谓三大原因,在制定施工方案时都是应该充分考虑的,根本不能成为“突变情况”的原因。土质特殊,这一段属于怎样的土质,难道说建设时没有搞地质勘探吗?风情大道是现在才临时决定行车,成为主干道的吗?长期的车流量大,难道施工评估时没有考虑吗?再说,今年10月持续降雨,雨水也不是一夜之间形成的,既然知道持续降雨会有影响,何以等到出大事故了才说呢?
按照现在的调查结论,可以说老天有责任、大地有责任,那些公路上的车辆、行人有责任,唯独建设施工方、监理管理方是没有责任的——这究竟是事故原因调查报告,还是事故责任开脱报告?发生了这么大的事故,全部原因竟然被归结为“纯属意外”,这样的调查结果让人难以接受。
据报道,就在这起事故发生前一个月,曾有人发现施工路段的路面出现裂缝;事发前,工地工友也已经发现基坑维护墙面出现一道明显的裂缝,有10米多长,宽度能伸进去一只手……对这些隐患,施工方要么熟视无睹,要么简单处理之后等“上级领导批示”;此外,杭州当地安全部门负责人称,杭州地铁工程很可能存在转包的情况,这就会带来比较大的风险。另据报道,现场工人有些没有经过严格培训,安全管理人员不到位,杭州市委书记曾表示,事故发生后应急预案竟然等于零,这难道是“纯属意外”能够解释的吗?
近年来,一些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与责任方有着各种关系的调查组,总是会得出一些莫名其妙的结论。因此,面对无辜生命的骤然逝去,面对一次次血的教训,唯有更高级别且相对独立的调查机构及时介入,用全面深入的调查,毫无偏护的问责,将事故责任彻底剖析清楚,才能告慰逝者。如果任由这样的调查组如此回避人为责任,只会令公众更加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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