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广州东莞长安镇上角社区封闭了一条公共道路,并规定,本地人可以通过,新莞人(外地打工者)禁行。记者在采访上角社区居委会书记时,他表示“封闭路段是为治安考虑”,“这个世界没有绝对的公平”。(据《广州日报》)
其实,对于这样的事发生在东莞这样的地方,笔者并不觉得奇怪。
为了平安社会,东莞全面禁摩;为了卫生环境,东莞就下发了把猪赶出东莞的命令;为了可持续发展,对几百万所谓低素质人口下驱逐令。早在今年4月,我就写了一篇《东莞,一座无良的城市》,说东莞这座城市无良,是因为它忘恩负义,要把曾用血和汗垒起这座城市的农民工赶走。现在那些没有被赶走的外地打工者又受到了歧视,一条公共道路本地人可走,外地人禁行。
“大路朝天,各走一边”,岂有不让人走之理?!可那位上角社区居委会书记说:“封闭路段是为治安考虑”,“封闭道路会不便,但这个世界没有绝对的公平”。难道外地人走了这条路就不安全?这不是什么绝对公平的问题,而是绝对的歧视问题。作为一个居委会书记,说出这样的话,显然违背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记得有网友在我的博客中如此留言:“东莞伟大的‘禁猪令’可以与当年秦始皇的‘焚书坑儒’相媲美。”“从‘禁猪’到‘撵人’,总结起来‘贫民与猪,不得入内’。”不过这个总结又被东莞改写了:“新莞人与猪,不得入内”。这让人想起新中国成立前上海租界的“华人与X,不得入内”的那种耻辱来。
在一些官员看来,外来工都是低素质人口,可以撵走。“低素质人口”这个名词在社会学意义上的合法化,就预示了我们这个社会中一部分人的悲剧命运。他们不仅会遭受冷眼,而且投注冷眼的人还获得了一个“正当歧视”的解释。
现在,我对“新莞人”这个词感到特别扭和厌恶,因为“新莞人”只是掩盖歧视行为的一个幌子。“新莞人”这个“新”字,并没有什么新的含义,更没有改变外来工在东莞受歧视的命运。如果要说“新莞人”有新义,也只好用两个字来概括:耻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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