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贫困县云南省昭通市永善县举办了一场轰动全城的婚宴。之所以轰动,主要不是因为嫁女者系县公安局党委成员、右岸分局政委,也不是因为规模大到宾客四五千之多,而是婚宴地点就设在县公安局及相临的另一家特殊单位的办公大院,且在星期一的办公时间举办。
云南省昭通市永善县的这场婚宴,新闻价值出奇地高。公安局里搭帐篷、起大灶,摆下数十张八仙桌,设下煌煌盛宴,豪请八方来客,几十名警察、法官为婚宴抬菜、当“跑堂”,如此之场面不仅现实生活中见不到,即使影视作品中也不可能出现。
官员因大办婚丧事被通报、被处分乃至丢了乌纱的事情已经很多了,这位公安分局政委为何还要往枪口上撞?说到底还是公私不分,把权力当成了私用的工具。可以这么说,在这位领导心目中,公安局办公大院与其私人宅邸并无两样,星期一办公时间与“八小时之外”并无分别,干警、法官与自家奴仆亦相差不远,身为党委委员、分局长,自然有调用自家人的本事。
现在都说公权民授,但“公”、“民”在我们这里还都是比较含糊的概念。不仅“民”的所有者身份虚拟、抽象,而且“公”往往等同于免费,是可以随手“采撷”的。人们对私人揩公家油的行为往往只能来点道德判断,很难有实质性的约束。尚记得儿时在农村的情景,自留地里快成熟的庄稼少人偷,那样做还有点缺德,而生产队的庄稼被偷却十分普遍,因为偷盗者一点也没有负罪感,公家的嘛,又不是张家李家的。改革开放这么多年,这一点似乎仍然没有实质性的改变,公共资源为私所用,可以说没怎么与时俱进。
有舆论认为,深圳那位“猥亵”幼女的书记个人道德倒在其次,主要是被坏体制惯出来的,其实云南昭通市永善县这场奇怪的婚宴,何尝不是体制沉淀出的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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