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政绩评估的过程中,政府的自我评价由于受到自身立场的局限,不免偏颇。而群众作为政策的直接受众,也未必总会持公正的立场。第三方中立机构虽不能做到绝对的客观公正,但毕竟在政府和群众的评价之外多了一种视角。
在一个开放的社会里,对任何事物的评价都不应有一个绝对的权威
昨日,华南理工大学公共政策评价中心正式对外发布了《2008广东省市、县两级政府整体绩效评价指数研究红皮书》,对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政府整体绩效进行排名,这份由第三方完成的政府年度“成绩单”是第二次发布,其中多项指标排名引发关注。(据《新快报》)
在政绩评估的过程中,政府的自我评价由于受到自身立场的局限,不免偏颇。而群众作为政策的直接受众,也未必总会持公正的立场。第三方中立机构虽不能做到绝对的客观公正,但毕竟在政府和群众的评价之外多了一种视角。在一个开放的社会里,对任何事物的评价都不应有一个绝对的权威。就政绩评估来说,在政府和群众之外,包括学术机构、社会中介组织和媒体,都应该成为政府工作的评价主体。而且和学术领域的问题探讨一样,评价越是多元化,对所评价的对象而言就越是公正。
长期以来,政府几乎垄断了对公共事物的评价权。针对政府工作和政府本身的调查权、发布权,甚至发布渠道,统统都掌控在政府手中。许多群众只能通过传闻和猜测来对政府工作进行评估,而这种信息不对称也不可避免地会经常引发“恶意揣测”。作为一个学术机构,华工出台对于政府绩效的评价,在官方版、民间版之外多了一个参照系,形成了多元的评价。因其学术独立性,这种评价将大大提高评估的质量,并有利于对政府的理性认识。于学者自身,也是一种积极参与改革的表现。
实际上,学术机构参与政府评价的做法并不罕见。美国的“政府创新奖”就是出自哈佛大学;美国锡拉丘兹大学和《政府管理》杂志合作,每年都对各州或市的政府进行绩效评估;近几年非常热闹的“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也是由非官方的独立学术机构对政府行为进行评选和奖励。
中国的大学和科研机构虽然与政府之间关系密切,但也并不意味着完全从属于政府。学术是有其天然的独立性的,参与评价的学术机构,为其学术声誉考虑,为其调查报告的销量考虑,都不大可能故意说假话。当然,现有的评价体系在理论和技术层面还存在一系列问题,如指标体系都是仿制国外现成的评价指标,未必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评测手段的限制也很大,对政府政绩的评价存在很大的盲目性等等。同时更令人忧心的是数据来源的问题,一些地方政府所发布的政绩数据缺失、信息失真等现象普遍存在。而且,在价值层面上,如增长、公平、民主和秩序等要素,我们的评价体系还存在很多问题。
就报告对政府本身的即时影响力而言,也未可高估。盖因长期以来,官员的仕途命运决定于上级领导、组织部门、人事部门。而种种社会评价、群众意见,充其量只能产生间接的影响,甚至反过来会受到政府部门的左右,并有可能进行自我阉割。
而就政绩评价体系的建立和运行环境而言,在一个公民社会基础薄弱的国家里还面临着更多的心理和技术问题。如公民参政渠道并不多,并且多缺乏法治保障;基层群众代表、社区代表的功能尚未发挥;媒体也未能形成有效的监督力量;社会公民意识尚不成熟。在这种情况下,社会评价本身也容易趋于简单化、平面化和以偏盖全,难以形成理性共识。
不过话又说回来,将公共满意度等社会评价指标导入地方政府绩效评价,是注重民生的时代的必然选择。政治稳定和发展从来都需要社会民意的支持,需要被管理者的认同和参与。对于当下的政治生态来说,对政府政绩进行有效的社会评价不失为一个最方便、最和平、最具组织化压力,并可以常规执行的政治参与方式。这对中国的政治发展来说是一种看得见的进步。但另一方面,我们也必须认识到,如何将社会评价的民主基础进一步扩大,是社会评价体系能否发挥更大作用的关键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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