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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俗广告、违法广告的背后隐匿着盘根错节的利益链条,不仅与广电系统有关,还牵扯着工商等其他部门,广电总局仅仅单兵突进,恐怕力有不逮。 | |
广电总局近期将进一步对虚假违法的医疗药品广告、电视游动字幕广告、内容低俗的广告以及成人用品广告加大监管力度。广电总局社会管理司副司长任谦称,根据举报,观众对“脑白金”的“今年过节不收礼,收礼只收脑白金”和“黄金搭档”的“送老师、送亲友、送领导”广告很反感。
“一个很纯洁的小孩,知道什么是送礼啊?(这些广告)会误导下一代的社会价值观念,对未成年人的影响非常恶劣……”这不是任谦一个人的看法。
脑白金广告纵横电视屏幕已有10年,累计销量突破100亿元,其营销策略貌似笨拙,实则精明,靠的就是广告轰炸、人海战术、舆论绑架。如此误导青少年的广告,却能风行10年,此番点名被批,还是因为“根据举报”,难道是民众不举报,就不能引发相关部门的注意?公众评选十大恶俗广告,脑白金广告年年榜上有名,是不是相关主管部门一无所知?
据说当年史玉柱为推广脑白金,走乡串户,采取地毯式推销,“今年过年不收礼,收礼只收脑白金”能够传遍神州,与其信奉“只有偏执狂才能生存”的成功哲学分不开。脑白金的广告仅仅恶俗倒也罢了,问题是,脑白金广告自从它面世的那一天起,就与质疑相伴,就被指控为是虚假宣传、名不副实、涉嫌违法,上海、杭州、浙江、河南、宁夏等地的工商部门,都曾出手干预,要求停播或禁播。
这样一个备受质疑、硬伤明显的广告,何以屹立不倒,摧城拔寨,一二再再而三地挑战人们的忍受极限?又为何一路绿灯,堂而皇之地面世?众所周知,一条类似广告要想在电视上播出,需要历经多重环节。以药品广告为例,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审议通过的《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申请审查的药品广告,须符合下列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方可予以通过审查:(一)《广告法》;(二)《药品管理法》;(三)《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四)《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五)国家有关广告管理的其他规定。可以说,如果每一环节能够严密审核,每一道关能够完全按法律法规办,违规的广告是断然难以问世的。遗憾的是,正是一些机构视法律法规为无物。再完美的法律和制度,如果仅仅写在纸上、说在嘴上、挂在墙上,自然没有约束力和杀伤力。事实证明,媒体一旦与无良资本媾和,就必然纵容恶俗,失去公信,误导民众。其实,何止媒体,任何机构一旦被无良资本俘虏,就必然沦陷,成为违法广告的棋子。
如今,广电总局动真格了,要进一步对虚假违法的医疗药品广告、电视游动字幕广告、内容低俗的广告以及成人用品广告加大监管力度,控制住广播电视广告的“歪风邪气”。这种魄力令人欣慰,问题是,一些地方电视台已经处于恶性竞争状态,在激烈的广告压力下,它们会乖乖服从整顿吗?再说,恶俗广告、违法广告的背后隐匿着盘根错节的利益链条,不仅与广电系统有关,还牵扯着工商等其他部门,广电总局仅仅单兵突进,恐怕力有不逮,类似问题不得不考虑,整治此类广告,恐怕还得靠合力。
(责任编辑:liuj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