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开封市在旧城改造中,让公职人员停职停薪做亲属的动迁工作近乎成为一种政策(7月4日《广州日报》)。
将拒绝拆迁者的家属停职,直至拆迁完成后才能复职,这实际上与古时“一人犯罪,株连九族”的蛮横思维是一脉相承的。
动辄便拿出拆迁株连制的办法应对拒绝拆迁者,这不是一种以法治为拆迁框架的思维。这种强制生硬的株连办法,是以公权力的强势践踏公民的基本权利。
退一步说,即使被拆迁者漫天要价,期望坐地生钱,政府的相关部门同样也不宜采取对其亲属停职的方式进行。因为从法治的角度看,对被拆迁者亲属的株连,实际上就是赤裸裸的公权力要挟。
在开封市,株连制带来的正面影响可能是极为有限的,相反,负面影响却可能非常严重。非要将被拆迁户的亲属与被拆迁户拉扯到一起,只能显示出开封市相关部门的某些官员简单粗暴的行政思维与执法理念。而株连制更显示了对法治精神的践踏与对政府公信力的严重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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