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贵州日报》报道,贵州省瓮安县"6·28"打砸抢烧突发性事件发生后,贵州省有关领导就事件的深层次原因与当地人士进行座谈,与会者认为,社会治安状况差,各种社会矛盾交织,法制和品德教育重视不够、一些群众法律意识淡薄、对利益诉求的期望值太高,部分干部作风不扎实,基层基础工作较薄弱等五个方面,是这起事件最值得反思的深层原因。
一起起因简单的案件酿成严重的打砸抢烧群体性事件,其中必有深层次的原因。笔者认为,贵州省如此为这起事件定性,是值得称道的。这是因为,党和政府在面对少数人对公权的挑衅时,除了要求公职人员克制自己的情绪之外,更重要的是要思考:为什么一件起因简单的事,竟如此容易地被黑恶势力插手,且毫无顾忌地向政府挑衅?
贵州省领导总结出来的五个方面深层原因,其中涉及群众的只有一条“一些群众法律意识淡薄、对利益诉求的期望值太高”,其他都涉及到领导干部、党政司法机关的工作。笔者认为,群众“法律意识淡薄、对利益诉求的期望值太高”也绝非凭空而来,而是与一些社会现实问题不透明、不公平、没人管等密切相关的。总体来看,这五条深层原因总结得非常客观、到位。
想想一些身边的现象,便不难体会这五个深层原因的普遍意义。只是某些地方的官员不愿面对、不敢承认罢了。而这样的“鸵鸟心态”,隐藏着极大的风险,如果不引起高度重视,此类事件就难以从根本上避免。
找到了深层原因,又如何解决这些问题,防患于未然呢?笔者认为,最根本的,还是我们的各级党政组织和各级官员,真正树立起应有的角色意识。换言之,党员要像个党员,干部要像个干部,司法机关要敬畏法律。同时要多一些透明,少一些黑幕;多一些规则意识,少一些裙带关系;多做一些实事,少讲一些空话;多一些规则面前敢于碰硬,少一些一事当前首先自保;多一些平民意识,少一些官僚习气;多做一些打基础、利长远的事,少做一些透支资源、只顾短期面子的事……
笔者坚定地相信,只要经过长期艰苦的努力,上述现象必然会发生根本性变化。而只有这样,群众“法律意识淡薄、对利益诉求的期望值太高”的心态才会随之改变,我们的社会才能更加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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