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的基础是善良的意愿。”古罗马大哲学家西塞罗(Cicero)这么认为。美国司法系统一向都在法制的前提下,建立在公正和无党派的基础上,但是现在看来,布什政府似乎对此全然不顾,甚至否认司法制度的基石,特别是美国司法部的基础。
美国司法部的观察员最近提交一份报告,报告中说时任总检察长的雅斯科(John Ashcroft)和冈萨雷斯(Alberto Gonzales)竟然允许“筛选委员会”(screening committees)违反法律,在招录荣誉项目(honour program)新人时,以意识形态而非实际情况为标准判断申请人是否有任职资格。
报告中还提到,在2002年和2006年选拔新员工的测试中,筛选委员会用政治标准对待司法部录用非党派人员,许多职位申请人因为被认为有自由主义倾向、或者是潜在的民主党支持者而被刷下。在2006年录用新人时,个人资料中流露出自由主义倾向的申请者被拒绝的机会,几乎是有保守主义倾向的申请者的3倍。
另外,报告中还透露,美国各大名牌法学院的毕业生,如果有人是自由主义倾向的“美国宪法学会” (American Constitution Society)的会员,就会被司法部的“荣誉员工计划”淘汰。相反,如果申请者和右翼的“联邦主义学会” (Federalist Society)扯上关系,则可能被录用。
换句话说,美国司法部在录用新人的时候总是倾向于安插有右翼倾向的人。司法部录用“荣誉计划职员”和其他法律工作职位都要遵从美国《联邦法案》(U.S. Code of Federal Regulations)第一章第二部分第28条的规定,即“政治倾向”(种族、宗教和性取向及其它因素)都不应成为政府机关录用的障碍。《公务员改革法案》(Civil Service Reform Act)也特别“禁止在录用公务员时,存在基于政治倾向的歧视行为”。
在不少观察家看来,布什-雅斯科-冈萨雷斯(Bush-Ashcroft-Gonzales)执掌的司法部败坏了司法系统的名声,透支了政府信用。而大概从水门事件开始,也就是从共和党米歇尔(John Mitchell)执掌总检察官起,美国司法部的纯洁就开始受到玷污。美国人民一向天真无邪地相信政府,但是现在,每项犯罪调查和指控、民事诉讼、每项管制行为,以及司法部门给其他政府部门的政策建议,也不再可信了,因为政治污染了司法,职业律师也受到政治的影响,而正是他们承担着司法部日常的法律工作。对于那些高素质的人才和基于实力被司法部门雇用的人们,还有那些一直以成为美国检察官为努力方向的人们而言,上述都是对不起良心的行为。
下面从我自己的角度,谈一下这个问题。1979年,时任美国总统的福特(Gerald Ford)是一位共和党人,他任命一位有自由主义倾向的书记员担任检察官,我作为司法部荣誉项目的雇员出任检察官。此后的11年中,我一直作为检举人和司法部刑事庭的督察员兢兢业业地工作,从来没有利用政治倾向处理日常工作。
虽然我自己是一名民主党员,也是一名自由主义者,但是我的政治态度从来没有影响我的工作,无论是调查、整理档案、执行和起诉案例,也没有妨碍我和我上司的沟通和合作,而他们当中很多是由共和党总统任命的,。在里根总统时期,我还有幸审查荣誉项目申请者的材料。我和其他审查者合作无间,从来没有在评估申请者时掺杂个人的党派色彩。
联邦检察官都是出于专业素养获得任命的,并且遵守无党派的色彩,应该把政治偏见抛至脑后,而不是成为工作包袱。我在美国司法部担任检举人的时候就坚守这一原则,后来作为联邦法官也是如此——我是被前总统老布什任命为联邦法官的。但是现任总统布什和他任命的总检察官对这一原则的蔑视,让我对司法部的前景很是担忧,在我眼里,美国司法部就是政府公共服务的监护人。
(文章来自LATWP,作者Einhorn是退休联邦法官,同时是佩珀代因大学(Pepperdine University)法学教授,美国宪法学会会员。旭东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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