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广元市抗震救灾总指挥部已紧急通知要求该市下辖的本次地震重灾区青川县暂时停止向市内移民的工作,除已组织出发安置的受灾群众外,其余受灾群众要立即停止向县外输送。(《京华时报》)
这样的要求比较难令人接受,但现实的窘境,确实不容回避,如俗话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按照要求,“接收移民的地点必须达到“三通一平”(水、电、通讯畅通,土地平整),而且迁移来的受灾群众属于过渡安置时期,应住上活动板房。
尽管现实的窘境不容回避,但正如这份紧急通知中所说,外迁灾民都是“已失去基本生存环境的严重受灾群众”,而重灾区的后勤保障能力特别有限,不及时将他们转移出来,其生存状态将极为可虑。现实的问题是,在加快活动板房运送进度、安装速度同时,是否将眼光放向活动板房之外,针对现实情况作变通式处理,更快、更好地救助更多灾民。
达到“三通一平”、住上活动板房,这是既定的过渡安置标准,必须按时按量完成,却不等于说,在按时按量完成任务的基础上,不可以另外设置较低要求的临时性前期安置标准,先创造条件将更多灾民转移出来,在灾情相对较轻、后勤保障能力更强的广元市等待更好的过渡安置,总比留守在灾情严重、后勤保障能力更弱的故地好。
如果不机械执行没有活动板房不能迁的标准,接受空间马上会扩大许多倍。如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的大量楼堂馆所,包括其它公共建筑都是最好的临时安置地,经过紧急协调、重新规划,大家挤一挤,一边能满足日常工作需要,一边,就能够安置大量灾民临时入住,提供后勤保障也极为便利。
还可以面向社会,有偿征集安置房屋。依据现有报道,广元市区的受灾情况并不算严重,在一般地级城市,出租房或能用于出租的房屋并不少,未必不可以由政府动员,按市场价格统一租赁下来用于在整个安置期内安置灾民,费用在整个救灾重建支出中协调解决。当然,前提是房主自愿出租。其实在内地城市,房屋出租价格并不高。我上广元房地产网查了一下,市中心区80-100平米左右的房子,报价才400-450元/月,以每套房安置2户灾民计算,安置条件远胜于活动板房(板房一间安置一户灾民,面积为20平米),现在估计的过渡安置期为2至3年,所需费用远低于建造活动板房。尽管活动板房在名义上可以重复使用,然而在使用、拆除、贮存、转运的过程中,损耗必然是惊人的。征集到的空置房屋越多,需要的活动板房就越少,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对救灾物资的庞大需求,不仅降低了救灾难度,为灾民提供了更好的安置条件,而且促进了现有资源的有效配给,为本地经济注入了一些活力。
想想办法,再多想一想办法,许多问题,并非完全不能变通、缓解,如诗人说“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不到万不得已,绝不能强行停止让“已失去基本生存环境的严重受灾群众”外迁,眼看着他们继续生活在极端困苦中,会寒了许多人的心、不能被接受。广元市如是,其它地方也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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