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2008年5月19日-21日被设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上首个“全国哀悼日”,我的MSN上,许多朋友都通过各自的签名肯定了中国的进步。比如,“国旗为具体的生命飘扬”,等等。
和许多朋友一样,我更愿意从中看到一种前所未有的积极内涵。
国家首先是一个价值共同体,政治的进步同样取决于执政者对国家这一组织形式有着怎样的理解。事实上,转型期中国的许多法律,从宪法到国旗法,在精神取向以及权利赋予等方面与世界上许多文明国家并无本质区别,宪政精神或者国旗法的价值能否得到弘扬,在很大程度上仍决定于每时每刻的操作与执行。正因为此,在公共辩论以及其他具体的博弈中,人们总是试图通过重申自己的“合法的理解”希望将法律引入到具体案例之中。
有朋友责问我为何最近一言不发——连日来我几乎只字未动。汶川大地震,造成数十万的伤亡。文字突然间变得毫无意义,讲任何道理都显得多余。在悲情与推理之间,在感性与理性之间,我承认自己已经进退失据,我在“众志成城,抗震救灾”的泪水中看见人性的光亮与社会的希望,也在人们尽享“只许感动,不许乱动”的悲情权利时体味某种失望与伤感。原谅我,终于选择了沉默。
大悲无言,当我在网上看到广场上无数人疯狂地喊着“中国加油”时,我竟又多了些茫然。据我理解,“国家哀悼日”的设立所面向的当是每一个具体的生命,而不是抽象的国家,是以国家的名义重申生命的信仰与尊严,而不是以哀悼生命为契机,重申一个国家有着怎样的理想。尽管这种理想是重要的。
若干天后的此时此刻,希望媒体不要过度透支大家的悲情,请回到仍将继续活下去的人们当中来,回到具体的重建生活中来;国旗都已经为庶民降下,请回到兑现国民每一项具体宪法权利的转变中来,还心地美好的国民一个美好的、没有那么多人为悲剧的时代。如果说中国获取一揽子进步尚需时日,那么看在无数亡灵的份上,请检点我们曾经有过的缺失,希望各级政府部门及社会各界从此担起责任,灾区重建就从给孩子们盖一间不是“豆腐渣工程”的学校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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