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川大地震发生后,国家在迅速组织大规模的抗震救灾的同时,中央及地方财政也迅速拨专款用于抢险救灾,全国上下也纷纷动员各种社会力量对灾区实施援助。但是,这些资金只能够解灾区一时之需,从长远来看,要保持灾区可持续重建,还需要更多的资金。
笔者以为,在这个特殊情况下,国家 发行特种赈灾国债,不失为一个解决资金的重要渠道。
首先,汶川遭受特大地震,涉及面广,受灾程度十分罕见,重建工作绝非易事,需要后续资金源源不断,才能支撑起灾区建设的运转。而目前单靠国家财政拨款及社会各种募捐,显然绝不是解决资金问题的长久之策。
其次,发行特种赈灾国债,有利于募集到民间更多的资金,而且这个资金还可以通过中短期操作,相对锁定资金,保证赈灾国债资金的专款专用。曾有报道称,民间资金高达上万亿元,如果能够通过发行特种赈灾国债来募集资金,相信能够轻松募集到上千亿元。
第三,购买赈灾国债,同样是抗震救灾,而且更能体现出爱国之情、关爱灾区之情。我们相信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觉悟,在国家有困难的时候,能够伸出援助之手,但是捐款捐物,毕竟难以持续长久。而发行特种赈灾国债,能够通过市场化的运作,盘活更多的社会闲置资金,在灾区重建工作上发挥重要的作用。从长远来看,也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及灾区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特种国债原本就是政府为了实施某种特殊政策而发行的国债。而汶川大地震重建就符合政府特殊的政策。政府财政不可能每年都拨出大量资金,民间捐款也不可能一直延续下去,当地震灾区需要大量资金时,迅速发行特种赈灾国债,运用市场的力量,就不失为募集资金的一个重要渠道。而此举也能够有效缓解灾区“资金链”断裂的后顾之忧。
其实,改革开放以来,国家也发行过一些相应的特别国债,专门用于某一大型项目的建设,也称之为“定向国债”。国债不同于政府拨付的资金和社会捐款资金,国债是向公众“借”来的,因而也是需要偿还的,既然有了这个“约束”,特种国债募集到的资金,就能够保证科学使用,对购买国债的人来说,这笔钱借给国家,也会十分地放心。
来源:华商报
(责任编辑:李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