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21世纪经济报道》报道,在已经披露的银行年报中,某商业银行董事长以2285万元的年薪,创下了国内银行高管薪酬的新纪录,其他数家商业银行的高管也以动辄数百万元的薪酬,引起了公众的极大关注。
国有银行不是银行高管的私人钱袋,想取多少就取多少……
公众的关注和质疑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如果这些高管是在私营企业,他们拿再高的薪酬或许也不会引起公众这么多的质疑,可是银行是国家控股的,是国有的,这些银行高管凭什么拿天价年薪?
其实,原因很简单,按照有关规定,银行高管的报酬由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定,目前尚没有政府部门来干预,银监会也没有权力干预银行高管的薪酬。换言之,银行高管可以自己给自己定薪酬,只要是股东会和董事会批准,就算过关了,别人无权否决,而银行高管一般都是股东会和董事会的组成人员。
因此,怪事也就出现了。某商业银行董事长以2285万元的年薪继续蝉联银行高管收入排行榜的冠军,而去年他的年薪还是995万元;平安集团董事长马明哲2006年的年薪是1338万元,2007年他的税前收入达到6616万元。那么,天价年薪会有尽头吗?从人的心理来看,恐怕是不太可能的,因为人的欲望是无穷的。马明哲的年薪可以从1338万元涨到6616万元,自然还可以更高。乍一听这好像是天方夜谭,但只要存在银行高管自己可以给自己定薪酬的情况,这就完全有可能。
那么,银行高管自己可以给自己定薪酬的机制,究竟是如何形成的?为何银监会之类的部门没有权力干预银行高管的薪酬?这的确让人很难理解。国有银行说到底是国家的,其负责人也是由政府任命的,国有银行高管只是代表国家行使管理职能,因此,不管从哪个方面说,他们的薪酬都不能自己给自己定。而按照按劳取酬的原则,银行高管如果比其他人付出的劳动多,多拿些薪酬也是可以的,但怎能相差这么多呢?
2004年6月,国资委出台了《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办法规定,中央企业负责人的薪酬由基薪、绩效薪金和中长期激励单元构成。不知道银行高管在领取薪酬时是不是按这个规定执行了。要知道国有银行不是银行高管的私人钱袋,想取多少就取多少,因此,必须有一个独立的部门对其进行监管。但是,这样的部门恐怕一时半会儿不会出现,即便出现了,谁又能保证这个部门不会被高管利用呢?
自己给自己定薪酬,,哪有不“天价”的?这种监管的真空是如何形成的,还要持续多久?值得我们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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