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各地的公祭又要拉开帷幕了,其中尤以清明祭祀陕西黄帝陵声势最大。自2004年起,这项公祭活动便已被提升为国家级祭祀,由陕西省政府主办,中央委派国家领导人参祭。今年的活动自然也不例外,据报道,参加者将达万人,要举行一系列纪念活动,“公祭典礼举行当天,轩辕庙前将以彩旗、龙旗装扮,轩辕桥至轩辕殿通铺地毯”。
目下的中国,有多少个历史或传说人物,就会有多少个公祭。而且越来越多的人物进入了政府公祭的名单。我个人并不反对民间的祭祀活动,传统文化是一种社会自发秩序演化的结果,当年“破四旧”,把民间传统打倒在地,视其为封建的遗存,造成大众的文化心理空白,文化生活贫乏,教训是深刻的。但是,对于由政府主持各种祭祀活动,我却一直期期以为不然。因为价值之类应当属于民间,政府主持公祭,实际上是由国家取代了社会,挤压了民间社会的空间。过去的实践证明,这种组织起来的习俗从来都是长不了的。
古代“国之大事,在祀与戎”,朝廷祭祀代表的是国家意识形态,是诉诸政权的先天合法性,也即人们熟悉的“奉天承运”。实质上却是黄宗羲所说的“视天下为莫大之产业,传之子孙,受享无穷”。这在一个权威社会,自是视为天经地义。所谓权威社会,就是树立起某个权威来管理社会,权力者通过对社会的严密组织,让公众服从于一个权威之下,以建立起共同的目标,统一的思想。由政府出面公祭,无疑是使某种价值成为一种权力话语,尽管这种价值本身可能是好的,却与今天所提倡的价值多元化和市民社会相悖。
现代国家主权在民,则是一种以人为本的权利社会。公权力的合法性不是来自奉天承运或历史必然,而是来自公民权利的充分保障和公众的满意度,“天听自我民听,天视自我民视”,这一点,就连古代的开明统治者也懂得。民心是一杆秤,如果政府失职,人们生活困苦,住不起房,看不起病,甚至吃不起饭,如果人们缺乏安全感,连自己的私房也保不住,自己的土地也会被掠夺,民心就会思变,无论诉诸多么虔诚的祭祀,也是毫无意义的,所谓“获罪于天,无所祷也”。
有人说,公祭黄帝或其他祖先可以提高民族的凝聚力,这话或有一定道理。中国人自古有崇拜祖先的传统,也有叶落归根、狐死首丘的习俗,但今天早已不是宗法社会,试图单单依靠祖先的血缘纽带来维系一个文化共同体,增强民族的凝聚力,恐怕是一厢情愿的宣传性思维。祖先崇拜是一种朴素的感情,不能作为一个现代共同体的普遍价值。就像一个作者说的,自由才是今天的共同体边界。我们热爱一个共同体,是因为置身于其中,我们每个人都能感到做人的尊严,获得生活的幸福。这个共同体所奉行的公共价值,是法治和人权,是公正和同情,它所期盼的前景,是经济繁荣,是政治民主。对于一个现代人来说,这些都远比由血缘关系产生的某个习俗更重要,更具凝聚力。
去年《中国青年报》曾刊载一篇调查,接近六成(59.6%)的被调查者认为,政府不应该扮演公祭组织者的角色。最不能被民众接受的,是政府的大笔资金投入。如国家重点贫困县湖北省十堰市竹山县,耗资数百万元举办一次女娲公祭。又如,2004年后,浙江省绍兴市累计投资2亿多元,新建各种祭禹建筑,终于在2007年使禹祭也升格为“国祭”。尽管这些公祭活动都有当地政府招商引资的考虑,但调查却发现,有53.7%的人认为,借公祭招商引资是个下策,浪费人力财力,对经济发展没有好处。
这说明,许多公众并不赞成这种铺张浪费的文化秀,还是一个普通网民说得好:“公祭之风盛行,更多的是出于经济原因的考虑,而非为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和爱国教育。看似风风火火,实则劳民伤财;说是利于经济发展,实是缺少发展的思路。它只不过是形式主义在文化领域的一种缩影罢了。传统文化的弘扬,不是源自几次规模宏大的公祭,而是来自细水长流、日积月累。”
作为一个服务性政府,应当是抑制在社会生活各方面都想行使权力的冲动,是脚踏实地地承担更多的服务责任。只有这样,才是一个共同体的真正凝聚力所在。
(作者系南京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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