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学期刚开学,同济大学成立了由院士和知名专家组成的学术道德委员会,该委员会是学校学术委员会下属的专门委员会,由11名德高望重的院士、专家和学者担任委员,负责处理学术违规问题。(3月4日《新快报》)
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职责大致有三项:审议学科专业设置、审议教研计划、评定教研成果。
学术委员会作为学校的学术权威机构,负责校内的教学、科研成果的评定,并负责将其中的优秀成果推送至上一级学术评审机构。学术委员会是高等学校全面负责学术性工作的决策、评价和审核机构,其中当然包括了对学术规范和科研道德的监督、审查和追究责任的职能,这也是得到当今高校普遍认同的一个重大职能之一。
同济大学专设学术道德委员会,从积极的方面看,是针对愈演愈烈的违反学术规范和科研道德的现实的有力回应,相对于已有的学术委员会,人员组成更加权威化,议事可能更高效;从消极的方面看,学术道德问题竟已如此泛滥成灾,不得不在已有的解决机制中进一步强化。在学术审判权力相对集中的情况下,民主性被进一步削弱,已有的学术委员的相关权威也被转移或分化和弱化。
科技创新事关国家发展大计,惩治学术腐败,打击科研造假行为,理应成为科技事业发展中的重大方针。高校的学术委员会机制,完全能够在制度层面上满足打击学术腐败的必要条件,并且于法有据。我们很多的学术道德问题,不是因为缺乏制约和惩治机制,而是好的机制被当作了花瓶。现在要更好地发挥其作用,似乎才是当务之急。不改变这个思路,新成立的学术道德委员会也有可能成为新的花瓶。但愿这个委员会的创意不要成为炒作高手策划的又一场作秀!
(责任编辑:李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