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回顾:“齐二药”受害人任贞朝经医治20个月不治身亡
进入专题:齐齐哈尔假药案
谁还记得齐二药假药?
“案子已经审了9个月了,到现在还没判决。”一年多前,广州市中山三院爆发的“亮菌甲素注射液”假药案曾让人谈药色变。
一年多后,假药案唯一幸存者任贞朝最终没能等来法院的判决,于23日去世。(1月24日《广州日报》)
时间过去一年多了,齐二药假药事件早已从公众视野淡出,不是公众善于遗忘、媒体喜新厌旧,实在是各类安全事件让所有人焦头烂额,齐二药假药事件只能从庞杂的警报信息中“过滤”出去了。
不过,齐二药假药事件的13名直接受害者不会忘记(虽然他们都已离开人世),遭遇生离死别的受害者不会忘记,被又一起恶性假药事件刺痛神经的民众不会忘记,当一个患者服药反被药害,当社会对医疗这道治病救人的最后防线失去信任,社会就难以摆脱齐二药假药事件带来的肉体和精神伤害。
要讨个公道,就得上法庭。但超越正常的审理期限(6个月)的司法审判拖延,显然也超越了社会对公平的认知极限,正如代理任贞朝索赔案的律师陈北元所说:迟来的正义就是非正义。以最快的速度、最小的耗费、最大限度地实现公正,如此的公正才是真正的司法公正。迟迟未决、一拖再拖的审判,导致了受害者本应获得的司法救济迟迟不见踪影,导致本应威严刚性的司法审判成为“烂尾工程”,必须有人为此后果负责。
司法审判的效率问题既包含着时间、速度问题,也包含着代价、耗费问题,同时,还包含着社会公正或正义的问题。而在这些问题中,既有涉及司法审判过程的程序公正问题,也有涉及社会结果的正义问题。如今唯一幸存者任贞朝含恨而去,司法审判依然悬而未决,除了让民众抱怨、有关方面公信力及运作能力遭受质疑外,没有收获到其他。这样的一损俱损,看上去问题出在审理期限何时而定上,恐怕根子还在于有关方面对司法管理效率的忽视,也是对履行好法制建设管理职责的淡漠。
法律的第一要义就是普泛性,一个公正的法律原则通用于所有同质境遇下的当事人。齐二药假药事件暴露出来的某些司法部门日常管理程序的弊病,令人深思。从这个意义上来说,齐二药假药事件唯一幸存者不治身亡,也带走了法治社会赖以运转的司法正义,这恐怕是社会所要付出的最大损失。
(来源:潇湘晨报)
(责任编辑:liuj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