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延安的小梁因为机场停车费问题,与机场公安分局局长闫富军发生口角,闫当场留置了小梁,并认定他触犯《治安处罚法》,要拘留他。小梁花3000多元买了5条苏烟送给闫之后,没受到任何处罚便离开了机杨分局。(1月14日东方网)
自由对每一个人来说都很重要,正因为如此,限制自由往往是对违法分子的一个处罚。
这变了味的拘留,实际上就是把公权变成私权。一个人是否该得到拘留处罚,应该主要依据《治安处罚法》,即使一个人和执法人员作对,但只要没有达到《治安处罚法》的拘留条件,也不应该受到拘留。可是公权变成私权却不同,一个人究竟受不受到拘留,绝对不是看有没有违反《治安处罚法》,而是看有没有冲撞自己,有没有得罪自己,有没有对自己意思意思。
公权变成了维护自己权威的工具,变成了为自己谋取利益的工具,是非常可怕的。而这种现象绝不是公安部门独有,在其他地方官员和执法人员身上也有体现。究其原因,根本的问题在于公权力缺少监督和约束。
公权变成了私权,对社会危害极大,动摇了人们对法制的信任,影响了公正执法,有的还能被一些人利用,成为创收的工具和手段。对这种公权私用,有关部门应该尽力杜绝,一是加大监督,二是加大处罚。有关部门就应严肃处理这起“5条烟”事件,对那位拿公权私用的公安局长依法惩处,并尽快向公众公布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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