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中国烹饪协会表示,其起草的国内贸易行业标准《早餐经营规范》即将于2008年5月正式实施。这也是全国范围内首个早餐标准。其中规定,早餐亭、早餐车必须隶属于早餐经营供应单位,早餐经营供应单位必须是连锁企业;有统一加工、配送中心;统一品牌、形象、产品和服务;配送食品要留样。
更为重要的是,《早餐经营规范》公共政策的出台,对于个体的煎饼摊、馄饨摊经营者这个弱势群体来说,则不啻一个天大的灾难。因为这个“行业标准”的出台,几乎是宣判了他们的“死刑”,意味着堵死了这些底层和弱势群体长期以来赖以生存的一条“生路”。如果这个“行业标准”着手从卫生条件等进行规范的话,煎饼摊、馄饨摊可能还会有条生路。但是标准中“必须隶属于早餐经营供应单位”、“必须是连锁企业”、“统一加工、配送中心”、“统一品牌、形象、产品和服务”等如此苛刻的条件和准入门槛,则是煎饼摊、馄饨摊所“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是其不可能承受之重。
近年来,很多公共政策都有这样一种倾向,即很少顾及弱者利益。它们以所谓“公共利益”的名义盛气凌人地裹挟而来,而弱势群体的“根本利益”却被漠视甚至完全搁置。比如,在行业标准出台之后,那些被取缔的煎饼摊、馄饨摊,如何为他们开辟其他生存渠道,解决其基本的生存问题,其经济上的损失如何弥补等等,公共政策却语焉不详。
我认为,公共政策理应更多顾及弱者利益。公共政策不能面对那些垄断行业、强势阶层时就软弱无力,对于他们要求国家补贴、涨价等“无理”要求一再迁就,而涉及社会底层利益时,却只顾提高准入门槛,或以不容置疑的姿态“一刀切”,不给他们留条“后路”。换句话说,弱者受益越多甚至最多的政策才是好政策。包括煎饼摊、馄饨摊等个体小商贩在内的弱势群体从公共政策中受益最大,理应是公共政策所应秉持的基本品格和“天赋”气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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