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报道透露,毛泽东著作的稿酬累计加上利息,共有1.3121亿元人民币,但对其归属处理则存在部分争议。
笔者无意深入有关领导人稿酬归属问题的争议,但却不得不承认这个问题将对我国官员财产公开申报制度的出台实施产生重大影响。
因为据闻,我国官员财产公开申报制度之所以迟迟未能出台实施,除了缺乏相应的配套法规外,很突出的一个问题是官员“财产不明”。官员财产如何确认?标准如何把握?窃以为这是解决全部问题的前提和关键所在。试想如果连官员个人财产都无法确认,那么相关财产的申报、公开、监督、违法惩罚等问题又何从谈起?但反过来说,如果我们不认真面对这个“槛”,尤其对高官的财产确认问题作出表率,又如何能指望一般官员的财产确认问题得以顺利解决?老百姓期盼已久的“官员财产公开申报制度”的出台,怕只是“又见一帘幽梦”!
伟人已逝,争议犹存。不可否认,毛泽东稿酬归属争议的存在,有其历史方面的原因,也有对当时中央处理意见的不同理解,但将毛泽东稿酬简单定性,从法律角度一时也恐难盖棺。不过只要稍作分析,便不难发现,其中某些“历史因素”(如在印刷、征订、发行、团购等方面耗费国有、行政资源等)并未随伟人的逝去而消失,相反,其惯性之轮仍畅通无阻地驰骋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值得深思的是,类似的“历史因素”,恰恰生成在那个无法无天的混沌岁月,正是它把那个其实早就存在的财产不明之槛一直带到了今天。
“毛泽东的稿酬应该归谁”至少透漏出其财产尚许有若干不明之处,而且此一现象可能犹存在于一般官员群体之中或某些官员个体身上。故这个命题的解套,无疑对我们最终翻越那个官员财产不明之槛极富标志意义和现实意义。
(责任编辑:李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