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山西洪洞县新窑煤矿发生特大矿难,104名矿工遇难身亡。据报道,中央纪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已于日前介入洪洞矿难调查,重点调查了解矿难背后是否存在官员违纪违法、侵权渎职犯罪等问题。(《东方早报》12月9日)
以往对于灾难事故的调查,大多由公安机关进行,查明事故原因后移交司法机关,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该赔偿的赔偿,该法办的法办。
而纪委、检察部门介入灾难事故调查,之前还并不多见。笔者认为,这次中纪委、最高检积极介入之举所传递的信号是:我们对灾难事故的“善后”处理,已不限于调查事故的直接原因,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调查事故的间接原因,追究间接责任人的责任。
这无疑是一个可喜的变化。受职权所限,公安机关对灾难事故的调查,往往只限于调查事故的直接原因;事故的间接原因,特别是涉及到政府的监管问题、领导干部的渎职及以权谋私问题,则需要纪检部门介入调查。拿洪洞县此次矿难来说,其直接原因是超层越界开采、井下严重超员、事发后迟报盲目抢救,错过抢救最佳时机……但令人匪夷所思的是,新窑煤矿六证齐全,均在有效期内,且系低瓦斯煤矿……那么这其中,有没有官员违纪违法问题,有没有监管不力、侵权渎职问题,甚至有没有钱权交易、官商勾结问题?这是人们最为关心的,也是此次矿难调查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从一定意义上说,灾难事故的直接原因往往只是表面原因,只是引发事故的一根“导火索”;而隐藏在直接原因背后的间接原因,隐藏在“导火索”背后的“炸药包”,才是问题的症结和根源所在,是深层原因也是根本原因。所以,调查事故的间接原因往往比调查直接原因更加重要也更有意义,只有找出表面原因背后的深层原因,才有望从根源上解决问题,杜绝类似事故的发生和蔓延。没有针对相关官员的调查和处理,仅仅处理几个煤矿老板和赔偿遇难矿工家属,显然难以平息民愤,其结果很可能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
中纪委、最高检显然认识到了,遏制灾难事故频发势头,必须从“治官”开始,必须挖出灾难背后的间接原因,严厉惩治间接责任人。这也给那些或无所作为、或渎职侵权、或官商勾结的官员敲响了警钟:不要以为不是灾难事故直接责任人就能逃脱干系,不要以为一句道歉、一次检讨或轻飘飘的“负领导责任”就能逃过处罚。所以,我们有理由为中纪委、最高检介入洪洞矿难调查叫好,并希望纪委介入事故调查能推广开来,让调查间接原因成为事故调查的一种惯例。
(责任编辑:李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