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阳江这两个黑社会团伙控制了那么多产业,不再是游走在社会的边缘,而是进入了社会的中心——开始行使对社会的治理权能,某种程度上,可以说它开始与正常秩序的某个层面共享社会治理权。 |
阳江这两个黑社会团伙控制了那么多产业,不再是游走在社会的边缘,而是进入了社会的中心——开始行使对社会的治理权能,某种程度上,可以说它开始与正常秩序的某个层面共享社会治理权。
我努力用喜悦的心情来阅读一个“打黑扫恶”的新闻,但这努力十分徒劳——
新闻梗概:11月
21日晚,广东阳江摧毁许建强、林国钦为首的涉黑犯罪团伙。
行动方:公安部、省公安厅、阳江市公安机关联合行动,出动武警、特警数百名。
团伙罪行:两个团伙横行阳江近十年,涉嫌持枪杀人、伤害、敲诈勒索、非法拘禁、设立赌场、放高利贷、收取保护费,通过有组织的犯罪垄断阳江市的水泥、河沙、煤气、客运、物流、建筑、地产、海鲜、三禽等十几个与民生息息相关的产业。
头目身份:林国钦为阳江市人大代表、阳江市民营企业家协会副会长、阳江市旅游协会副会长、阳春市工商联合会副会长、阳春市政协常委,许建强也“能量很大”。
抓捕效果:“天亮了,"解放"了!”、“阳江出太阳了!”阳江市区及各区县百姓欢呼雀跃,近半市民放鞭炮进行了庆贺。
尽管有些繁琐,但上面仅仅是疏理大幅报道得到的一些关节点。(12月4日《新快报》)
这些关节点让人疑问顿生:这到底是两个犯罪团伙,还是两个统治集团?近半市民燃鞭炮庆贺,需要多少痛苦才可以激发出如此巨大的欢乐?犯罪团伙“违法勾当罄竹难书”,从持枪杀人到垄断民生市场,无恶不作,竟然能横行近十年,犯罪头目在政商两界行云布雨,需要出动数百人去横扫才得以摧毁,这是为什么?
也许我低估了打击黑社会性质犯罪的难度,如果犯罪行为真能“露头就打”,那么世界上就不会有黑社会,然而黑社会性质犯罪又确实成了令许多国家头疼的问题。涉黑犯罪团伙寻求“合法化”,通过开办“合法企业”而洗白其不当得利,也是世界各国黑社会组织发展到较高形态以后的惯常做法。仅此而言,阳江的涉黑犯罪团伙没有新颖之处。
然而,阳江的涉黑犯罪团伙,确实在其他方面体现了中国涉黑犯罪的新特点。
如阳江市民所言,“和香港电影《蛊惑仔》中的黑社会不同,阳江涉黑团伙除酒店宾馆、娱乐场所以及一些地下产业外,甚至垄断控制了和市民生活息息相关的产业命脉”。涉黑犯罪团伙对一个地方的基本民生市场形成了如此广泛而强大的控制,这是极为罕见的。
在法治社会,打击涉黑犯罪,难度往往不在于辨认黑社会头目,而在于获得其犯罪证据。因此,黑社会头目往往声名狼藉,这使得黑社会的活动受到限制,其巨大的能量只能在社会生活的边缘地带释放,很难进入阳光产业,更不可能获得加入政权的邀请。
而阳江的涉黑犯罪团伙,同样声名狼藉,却不仅操持了企业,而且垄断了市场,拥有对基本民生物品的定价权,对破坏其垄断利益的市场主体暴力驱逐,其企业居然受到政府表彰,团伙头目更是成为政协委员、政协常委、人大代表,黑势力与地方政治权力勾结甚至直接进入政治舞台。
请想想,一个政府来管理基本民生市场,需要投入多少人力,又会面临多少困难。而在阳江,这里的涉黑犯罪团伙控制了那么多产业,“两人一发威,阳江要断炊”。这样的团伙不再是游走在社会的边缘、从事灰色营生,而是进入了社会的中心———开始行使对社会的治理权能,某种程度上,可以说它开始与正常秩序的某个层面共享社会治理权。
阳江两个涉黑犯罪团伙被摧毁,对阳江市民来说是一件再见蓝天的大喜之事,而对于观察者来说,实在是一件无法感到轻松的事情。这样的涉黑犯罪团伙的特点,甚至可以说丰富了人们对当代世界黑社会组织活动的认识。它有效控制了活动区域内的重要民生市场,拥有了对基本民生物品的定价和独家供应权,近乎公开地行使了部分政府权力,而且似乎有效进入了政权。
我们到底在被谁治理?我们应该得到怎样的治理?涉黑分子竟然得以加入政权的条件是什么?向在民众中声名狼藉的人物发出加入政权的邀请,这种一意孤行的事情怎么会出现?想起这些,思绪难宁。
(责任编辑:李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