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上午,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对上海城镇医保的修改方案进行一审;按照计划,此方案将在审议后立即进行修改,并在当天下午形成表决稿交付人大常委会进行表决。会上代表提出,鉴于目前大家对许多条文都存有争议,仓促付诸表决是对人民赋予代表权力的不负责任,因此建议推迟此议案的表决。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做了一件份内之事——把自己认为尚不成熟的议案表决推迟,之所以成了新闻,就在于“按照‘惯例’,政府提交的议案一般都能顺利通过。”惯例,是长久以来形成的不成文的规定或习惯性的做法。各种惯例的形成有特殊的历史背景,时移势易,这就意味着必须依时依事打破所谓惯例。打破惯例是需要勇气的,人们对上海市人大常委会表决推迟的热议,其实是对这种勇气的嘉许。
在上海市政府的修改城镇医保办法议案中,主要设计到三个方面的修改,即门急诊自负段标准、统筹基金起付标准、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统称为“三项标准”)及“新人”医保待遇、医保个人账户单位缴费部分的计入方法有望调整。这三个问题上海市人大常委会都提出了不同的看法,第一个方面,认为“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操作”,第二个方面,认为“设计复杂,‘新人’没有积极性“,第三个方面,认为“不解决根本问题”——其实是全面质疑修改思路和方向。在这种情况下,政府有关部门对方案的内容进行了局部调整,并形成表决稿,当天修改意在希望人大常委会当天就表决通过,分歧如此之大,已经不是局部调整的问题。
必须指出的是,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此番的“出位”表现,绝不是跟故意跟政府“过不去”,而是出于对手中权力的负责、对选民的负责。虽然,从本质上说,人大和政府都是为着人民的利益而工作,没有根本的利害冲突,但是政治架构的设置就是为了进行必要的权力制衡,防止出现滥政、庸政。强势的人大,有助于锤炼一个高效廉政的政府。有道是:有作为才有地位,人大的权力意识越强烈,政府受到的压力越大,越能更好地履行造福百姓的重任。鉴于众所周知的原因,各级人大确实需要用自己的作为实行自我激励,以使自己更加自信的履职。
权力总是此强彼弱、此消彼涨的。顺利通过的惯例消失了,才能有顺利工作的人大,才能有尽心竭力的政府,才能有更加贴近民意民生的决策。百姓图什么,不就是这些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