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媒体介入,我们从湖北岩崩事故现场获悉更多的细节。据《南方都市报》11月25日的报道,30多名失踪者家属群聚在警戒线外,质问为何暂停救援,指挥部指挥长张新洲说,“专家已用生命探测仪探测,排除了有幸存者的可能。
”失踪人员家属黄燕则与张新洲打赌:“如果你们搜救钢架,人要是在里面怎么办?”张新洲无语。由于家属质疑,搜救工作重启。
这一幕何曾相识,似乎也曾经发生在几个月前的北京某工地,尽管政府相关部门的抢救宣告结束,但被埋民工的家属依然不放弃最后的希望,最终用双手在废墟中挖出了奄奄一息的“遇难者”,创造了生命奇迹。
两起重大安全事件,均出现政府施救方认定抢救无效,而家属并不认同甚至激烈反对的场景,确实值得我们深思。事故现场是否还有幸存者,已经成为一个意义重大的权利符号。埋在石流之下的人们,但凡有一丝微弱气息,就证明其生还的可能性依然存在,自然不愿放弃这弥足珍贵的生命权利;作为家属对亲人突遭不幸痛心疾首,那种血肉相连的情感牵连,也促使他们坚信奇迹发生的几率,不能割舍继续救援直到最终的诉求权利;而作为普通读者,我们虽在现场之外,却已将命运同悲的情绪共振放置于同一时空,期盼看到哪怕有一个生者的结果,不肯断绝救援坚持到底的声援权利;这多重权利的叠加,就构成了对政府救援的全力督促,让“穷尽一切手段救人”成为事故之后的责任主题,而不仅仅限于生命探测仪探测之类的技术探究。
政府对民众生命不离不弃的态度,此刻正应体现得淋漓尽致。至今为止,政府无法准确调查出被埋客车上究竟有多少乘客,那么数据偏差就意味着31具遗体之外的生还者可能。虽然在生命探测仪的可测范围内,生命信号已经消失,也未必代表整个事故现场的完全事实,这不仅是对科学局限的认知,更是对政府救援不可留有丝毫缝隙的反思与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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