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系中央编译局当代马克思主义研究所所长、教授)
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和方向,是明确的、一贯的。这就是建立和完善体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政治体制,保证党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合法有序的公民参与不断扩大,法治理念深入人心,并转变为具体的政治法律制度和实践。
一般认为,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与经济体制改革一样,走的也是一条渐进改革和增量改革之路。这是一个通过“试错”不断取得进展的过程。在这一进程中,改革的推动者一开始就以务实的目标为指导,自始至终坚持渐进的改革模式;政策的选择是理性和审慎的,对旧体制的改革始终保持继承和变革的相对平衡。实践表明,渐进的方式和模式为领导人、执行者和社会公众提供了从改革过程中不断学习的机会,同时使改革的目标和策略可以适时地得到评估检验和修正调整,从而有助于减少不确定性和不可控制性。
“从各个层次、各个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实际上还包含了“增量民主”和增量改革的概念。这一概念除了强调改革的渐进性、试错性和可控性等特征外,还特别强调了改革的其他特征。如,在不损害人民群众原有政治利益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增加新的政治利益;以动态的政治稳定逐步取代静态的政治稳定;持续推动公民合法有序的政治参与;推进民主与加强法治紧密结合,等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发展道路,既吸收了渐进改革的合理内核,也结合本国实际充实和丰富了政治体制改革的具体内容。
以往谈论政治体制改革时,更多的是强调要适应经济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的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这种回应经济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要求的适应性政治体制改革,以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为主要内容,集中表现为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但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完善,新兴的公民社会正在悄然形成。在这一新的历史起点上,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突出了社会建设和社会体制改革的重要性,强调政治体制改革“必须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而不断深化”。适应社会发展和社会体制改革要求的政治体制改革,将以改革社会管理体制、改善公共服务体制和公共财政体制为重点。
事实上,十七大报告在我们党的历史上,还首次强调了政治体制改革必须“与人民政治参与积极性不断提高相适应”。这反映了我们党对政治体制改革自身逻辑和规律的认识达到了一个新高度。公民政治参与的积极性不断增强,是政治体制改革和民主政治建设的强大动力。能否实现公民政治参与的体制内吸纳,对于能否维持政治稳定、实现长治久安至关重要。
强调公民政治参与有序扩大,是扩大社会主义民主的基本内容,目的是要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坚定不移地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就是要发展党内民主,发展基层民主,努力实现更多的竞争,更多的协商,更好的法治,扩大人民民主。
具体来说,在发展基层民主方面,十七大报告强调要扩大基层群众自治范围并提出了一系列具体的重要措施。这是因为,发展基层民主可以减少震荡,减少阻力和代价,实现政治改革的软着陆。在实行差额选举和扩大差额选举比例的基础上,十七大报告进一步提出要改进候选人提名制度和选举方式,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直接选举范围。在政治和行政决策上,十七大报告强调要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更多的协商,包括同民主党派的政治协商,同少数民族、宗教界人士协商,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协商沟通。这将有效地保障各利益相关方的参与权和表达权。
总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发展道路,走的是一条渐进改革和增量改革之路。在渐进的和试错性的政治体制改革探索中,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都在改革与创新的创造性实践中努力开辟一条从选拔政治到选举政治、从咨询政治到协商政治、从人治政治到法治政治的道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深化政治体制改革,正在逐步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走向社会改革,走向执政党、人大、政协和司法改革;从基层民主和党内民主,走向高层民主和社会民主,不断增强党和国家的活力以及人民群众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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