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标题,仿用了某网站近日一个专题的名称:《跟时代一起错乱的诗歌》。以“梨花体”、“裸体朗诵”、“诗人自囚”、“诗稿自拍自卖”等接连不断的闹剧为标志,目前的中国诗歌确乎已经错乱了。另外更多的一些事件则显示,错乱的并不仅仅是诗歌这个单独的文学门类,整个文学都正日渐显露出相似的迹象。
错乱或曰混乱有多种:既表现在某些作者创作手法的下流化,也表现在许多文学作品内容的垃圾化;既体现于圈子内部的勾心斗角或勾勾搭搭,也体现于对文学作品评判的标准迷失或价值扭曲。就当前而言,最有必要辩析澄清的或是最后一点——文学评判标准的混乱。
关于文学评判标准的混乱,最近又有新的体现——11月6日,“2007年中国作家富豪榜”堂皇出台,以郭敬明、于丹、易中天为前三甲的25名作家登上榜单。这已经是第二份有关中国作家的排富榜了。在去年有好事者弄出这样一份榜单的时候,便引起过巨大争议,许多人认为这样的榜单并不是对作家价值多么恰切的肯定方式,反倒是对文学清高的利诱和骚扰。然而,虽然去年制作了此榜单的《财经时报》等媒体偃旗息鼓了(迄今),却不妨碍这样的榜单仍能出现。好事者此起彼伏,或足以说明对文学评判标准的混乱程度。
其实单独说来,在商业时代,给作家的收入排排位次也没什么。但排这样的榜单至少应该坚持两个原则:其一是不能以此区分作家高下;其二这也并非要向作家表示敬意。文学何为?所谓“愤怒出诗人,苦难出作家”,真正的文学从来就不以致富为多么重要的目的。所以,“作家收入榜”最好只是一则“八卦”新闻,至多只能作为一种分析手法——用以分析文化工业时代文化产品的出产、文化市场的引导等问题。反之,如果将作家富豪榜作为区分作家高下途径和向作家表示敬意的机会,便谬以千里,有悖于文学的本质。但是,本次榜单的制作者却这样写道:“我们衷心希望看到更多的富豪作家涌现,面对这样一个勤奋的群体,让我们给他们足够的掌声和尊敬!”
作家获得掌声和尊敬,不应该以其市场价值——即便其所获的高额版税便已可谓“掌声和尊敬”的一种。但是,如果从保持文学纯粹性的角度出发,对这种“商业性的敬意”,事实上更应该保持警惕。
在一个商业逻辑泛滥的时代,文学的山头或难免被商业涉足,但不应被插上商业主义的大旗。因为当文学一旦置身商业的麾下,被商业思维所统帅,所谓“文学”或将异变,商业所天然具有的拜物性一面最终将会使文学蜕变,体现出“非文学”、“非文化”的一面。在商业主义的大旗下,很多大众文学作品已经越来越脱离审美需求,堕落为对刺激的追求,堕落为单纯的情感消费。对此,有一个贴切的形容为“文学艺术的被囚”——确实如此,当文学被插上商业的草标,文学无疑便形同于被囚禁了。
从此意义上,一个向富豪作家敬献“掌声和尊敬”的榜单,的确是文学错乱的标志。莫非,这是置身商业时代的文学的一种必然命运?
来源:华商报
(责任编辑:李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