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并审议的《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视察办法(修订草案修改稿)》中,“为了避免走过场、形式主义,市人大代表在视察政府部门和有关单位时,可事先不向视察单位打招呼暗访和"突然袭击",以便了解最真实的情况”。
(新 京报10月30日)
人大代表代表人民视察政府部门和有关单位,无疑是一种不言而喻的职权,既是国家权力、也是民主权利的必然要求和体现。那么,相应地,为确保这种代表视察的真实、客观和准确,“事先不打招呼”,自然也是人大代表履职活动的应有之义和常规形态。
不过,原本该是常态的“事先不打招呼”式的代表视察之所以难以经常,容易被“走过场、形式主义”所取代,根源其实并不在于我们缺少“可不打招呼”这样的具体规定,而是由一系列更深一层的制度不完善或疏漏造成的。
比如,人大代表的兼职化。作为一种职务的人大代表,不得不成为一种“业余”性质的存在——只能是本职之外,以有限的时间和精力去“兼顾”。这样一来,诸如“视察”这类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从形式上看,以“事前打招呼”、“统一组织行动”的方式进行,无疑显得更有“效率”、也更“省事”。
再如,代表履职保障条件的不足。数据显示,当前大多地方人大代表的活动经费,一般每人每年仅有几百元,多的也不过数千元。
笔者期待,伴随十七大精神的贯彻和落实,诸如“事先不打招呼”这种有利于代表行使职权、深入社会实际的民主生活“常态”,能不断得到制度的保证和支持。
(责任编辑:李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