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一边在提倡禁烟,而一边将烟草行业当作发展经济的支柱产业。对此不能作出正确的取舍,那么诸如减少影视作品中的吸烟镜头等禁烟举措是很难收到实质性效果的。
针对“电视剧《新上海滩》嗜烟,遭控烟人士联名抗议”一事。
现在电视剧中“烟雾腾腾”的现象决不是《新上海滩》独有,其它影视作品也有。可以说香烟成了影视作品里一个离不开的“道具”。影视作品中的“烟雾缭绕”对观众尤其是青少年观众具有不可忽视的负面影响。因此,国家广电总局将对影视作品中滥用吸烟镜头等现象给予重视,加强审查,这是非常必要的。
但问题是,国家广电总局将如何加强影视作品中滥用吸烟镜头等现象的审查呢?全国一年生产的影视作品就有好几千部,专门为了吸烟的镜头做审查,这能审查得过来吗?还有哪些吸烟镜头是必须的或可有可无的或不可有的如何作出判断?
说句老话,文艺作品是现实的反映。现在影视作品中滥用吸烟镜头并非是导演的故意,而是现实生活中的真实反映。现在吸烟成为一种普遍的现象,烟民高达3.5亿人。并且各类人群都有,连过去吸烟很少的女性现在渐渐地多了起来,尤其是在白领女性中。我国香烟消费量国占全球消费量的1/4。所以,我在想,即便影视作品中完全没有了吸烟镜头,也难以遏制愈来愈严重的吸烟现象。
尽管三年前我国就签署了《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但是我们卷烟的生产量和销售量都增长了近20%。并且至今没有一部禁止公共场所吸烟的法律。而立法是禁止在公共场所吸烟的关键措施。现在,很多国家都通过立法的形式禁止公共场所吸烟。而且公共场所已从公共交通工具、电影院、展览馆、购物中心、银行、学校、医院等,逐步扩展到办公场所、大众餐饮娱乐场所。就连禁烟困难重重的德国经过立法禁烟也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可是我国由于立法上的空白,因此,尽管媒体一直在宣传禁烟,但是收效甚微,吸烟造成的危害得不到有效控制。据权威部门统计,我国每年有10万人因被动吸烟而死亡。我国的被动吸烟者高达5.4亿,其中15岁以下儿童就有1.8亿。
更为严重的是,出于经济的需要,我们一边在提倡禁烟,而一边将烟草行业当作发展经济的支柱产业。烟草行业给经济发展作的贡献是巨大的。有关数据表明,从1987年起,烟草一直是我国第一大税源。2002年,我国烟草行业上缴利税1456亿元,占我国财政收入的8%。2004年累计实现利税超过2100亿元,与2000年相比翻了一番,烟草业税收占全国总税收的10%。2005年增长到2400亿元。巨额的利润必然导致政府在禁烟和发展烟草业处于两难的境遇中,对禁烟始终取被动之策。可以说如何在高利税和公众卫生健康之间取舍,对政府而言将是一项异常严峻的考验。如果不能作出正确的取舍,那么诸如减少影视作品中的吸烟镜头等禁烟举措是很难收到实质性效果的。
让影视剧作品中的吸烟镜头减少,不可能只是广电总局的事,还应该是政府的事,是立法部门的事,属于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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