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头经常看到有“熊出没注意”字样的熊头车标,原以为是户外汽车俱乐部或动物保护组织的专利,时间长了才知道大谬其误。这是有车一族的时尚传播,暗含“别惹我”的不怀好意。
据说“熊出没注意”原是日本北海道一些地方设置的警示标识,即在熊经常出现之处告诫人们切记注意安全。而引申的使用无疑是一种“以我为本”的霸道车思路:到底谁该注意谁呀!
真实的熊出没事件也有类似的逻辑矛盾。到底是人侵占了熊的生存空间,还是保护野生动物的善意遭到了不领情的回应?
连续报道的丽江熊伤害人畜事件,如果报道完了就完了,那等于是“熊出来了,谁也没注意”,或者是“熊出来了,大家没什么主意”。
天然林禁伐和野生动物禁捕禁猎后,野生动物明显增多,伤人事件逐年增加。对于人与自然密切相处的云南广大山区而言,野生动物肇事的预防、调查及善后补偿是一个地方性的现实任务,不妨对“熊出没注意”再作两种解读:
一种解读是“此地有熊经常出没,请大家注意”。首先,“此地”究竟是人还是动物的禁地?如野生动物肇事是因生存空间受挤压导致,可以考虑界定人畜的活动范围,包括迁居的必要,这要从该地区的生态状况和人居情况综合权衡,需要动物学专家和原住民共同研究以期解决,大前提是以人为本,人命关天,小前提是过度保护人类自身的眼前利益也是一种缺乏长远目光的表现;其次,对此地的“大家”,即直接面临人熊冲突可能的村民们,不妨赋予其以一定的自卫权利或协助(如投食),这就需要地方法令因地制宜,在操作性方面能真正保护人的合法权益;再则,享受到保护野生动物的社会利益的人们应有“丧钟为我而鸣”的悲悯,具体代表“大家”利益的林业等有关部门,在对因服从该利益而被侵害者的经济补偿方面不妨做更多更细致的工作,比如,针对群众主要反映的补偿标准低的问题,通过动员争取,热心的自然保护组织未必没有慷慨解囊的可能。
再一种解读则是“提醒熊,请它出没的时候注意一点”。对于肇事动物而言,用刑罚的观点显然是对象的不适合,也未必能惩前毖后。连续袭人的熊如为个体的癫狂,当可考虑个案的解决,而对群体,则宜采取科学的方法限制其活动的可能危害。据报道,我省勐腊县采取“野生动物肇事主动防范工程”,通过修路和改善居民居住条件等方式,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人和野生动物的活动空间,减少了不期而遇的几率。
亡羊补牢,犹未为晚。在以人与自然和谐共处为目标的彩云之南,穿越原始森林的高速路和野象能和谐共存,大山包的黑颈鹤也在人工投食下生机盎然,野生动物肇事看似难题,解决了就是机遇,野生动物将可能更多地、友好地走入我们的生活和“注意”的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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