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敬明既是以文字安身立命,剽窃,即是涉及底线问题。
作家王蒙自传第二部《大块文章》前不久被读者挑出硬伤,不少时间、人名、地名与事实不符,如混淆了上海作家陈村和演员陈冲,把艺术家红线女原名邝健廉,写成“邝建联”。
(据9月24日《新民晚报》报道)
新闻看过,就想起日前闹的沸沸扬扬的中国作协主席铁凝题词出错事件。幸好王蒙出的是书,印的是铅字;若是手写时,说不定也有人如著名作家贾平凹站出来,说错而不谓错,并美其名曰“是书法”、“是艺术”。——关于多一点少一点,争个没完没了,“一只南美洲亚马逊河流域热带雨林中的蝴蝶翅膀的偶尔几下扇动,引起两周后美国得克萨斯的一场龙卷风。”
“22日王蒙就此专门向读者道歉”,固理所应然;实事求是,也应值赞许。而看了王蒙推荐郭敬明加入中国作协之论——“他抄袭可以说是不良记录,我推荐的不是道德楷模,也不是先进人物”,却还是不以为然。
确实,一般不应戴道德眼镜视人,但是,也要看是什么道德,譬如:职业道德。郭敬明既是以文字安身立命,剽窃,即是涉及底线问题。按说,年轻人,过而改之,也便是了;现在王蒙也坦承:“在这件事面前是郭敬明的错误”;可是当北京市高院对郭敬明、庄羽著作权纠纷案作出判决,认定郭剽窃时,郭敬明居然还只赔钱,而拒道歉(“道歉”也是判决内容之一),又如何能对之宽容呢?如此之大度宽待,究竟是宽容,还是在纵容呢!
须知:在国外,学界文坛,涉及剽窃,一经发现,当事人可是要付出极大成本,甚至就此终结职业生命的!譬如,韩国“黄禹锡论文造假事件”,主角即开除教授等一切公职,并5年内禁任,甚至退职金也减半发放。可是我们的文坛之执牛耳者,居然能态度如此,是非不明;也就无怪乎,学界文坛之剽窃事件,层出而不穷;甚至堂堂如中国作协副主席叶辛,也会因剽窃而被法院判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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