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中秋佳节即将来临,关于中秋如何放假的问题也再次成为老百姓热议的话题。据9月24日《齐鲁晚报》报道,"潍坊为了凸显人性化管理,让市民能在中秋节回家与亲人团圆,过一个快乐祥和的传统佳节,将公休日(22日,周六)调整到25日(周二)下午和26日(周三)上午。
潍坊市的做法引起了网友的普遍关注,同时"将中秋节列为法定节假日"也再次成为民间舆论的焦点。到底该不该将中秋节列为法定假日?在新浪网对这一问题的调查中,有97%以上的网友表示赞同,只有不到3%的网友持反对意见。抛开数据,笔者认为不管从哪个方面来讲,"将中秋节列为法定假日"都是民心所向。
从社会功能方面来看,法定节假日的产生,是现代社会实现公民诸多权利的一个重要手段。其作用不外乎以下三个:使人受益,促进经济增长,实施特殊纪念。三者中促进经济增长更体现经济效益,其余两个更体现社会效益。目前我国的主要法定节假日更凸显经济效益,例如两个"黄金周",就是旨在通过旅游产业的短期"井喷"来拉动经济的增长;而在体现社会效益上却显得"成色不足",甚至无法与日韩等邻邦相提并论。这不能不说是一种社会价值观和历史观的偏差。如果中秋节能被列为法定假日,不仅更能让国人在这一特殊时刻有条件共享天伦之乐,更将对促进社会稳定、家庭和睦,宣扬真爱、孝道等传统美德起到十分积极的作用。
从传统文化保护方面来看,中秋节假日的"法定"更显得十分紧迫。中国是一个文明古国、文化大国,众多的传统文化财富流向四面八方。对传统文化的保护有利于增进民族的归属感,对国家的认同感,这是全世界都公认的,如何保护传统文化,通过法定节假日的形式将这些文化内涵固定下来也是各国惯用的一种方式。目前,韩国、日本等已经对中国传统节日中的"端午"、"七夕"、"中秋"、"除夕"进行了各种各样的改造,甚至还要申报文化遗产,这不啻于一声声长鸣警钟。固本清源,发扬光大,是我辈国人面对传统文化应担负的责任,中秋节"法定"当是责无旁贷之举。
从生活现实来看,中秋节放假其实已是"有实无名"。千百年来,中秋团圆的观念已经在国人思想之中根深蒂固,在这一天绝大部分人都会选择与家人团聚,因此虽然身在"工作",可心思早已飞到了"千里之外"。鉴于此,何不顺应民意?
一个法定节假日的确立,关系到很多方面,但最重要恐怕是看它是不是能造福于民,将中秋节列为法定假日,是民心所向、民意所指,衷心希望能早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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