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我对猫王的了解,最早也是听他的歌,但会有和你一样的疑虑:这叫摇滚乐吗?美国人你有冇搞错?是啊,在听过“金属”“性手枪”之后的耳朵还能认为《Jailhouse Rock》《Heartbreak Hotel》是摇滚乐吗?后来我听着听着就不听了,开始对他的符号感兴趣。
猫王同学因为认识了一个叫阿甘的人,学会了扭胯,变成了Elvis the Pelvis,你说猫王要是认识了芙蓉姐姐,会是什么样子?作为一个美国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猫王的经历告诉我们,这就是美国梦,也告诉了我们,在一个命运被商业左右的年代,一个人的性格喜好习惯不仅被商业的模板修理得一模一样,连命运都是十分相似。
以前,我们听到的故事是,猫老师去唱片公司给他妈妈录制唱片而被唱片公司老板发现,然后就变成摇滚明星了,然后就变成猫王了。这样的传奇故事最容易打动人,不管在什么年代,谁都有一个梦想,乌鸡变凤凰,丑小鸭变天鹅,以及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当然,当梦想照进现实后,就是美国噩梦,美国噩梦也像一个妈生出来的孩子一样,总是那么相似。一个明星的诞生,耀眼无比,然后就是自甘堕落,最后自毁人生。猫老师不仅是美国梦的象征,也是美国噩梦的象征,他是经典的。后来的人,有多少跟他命运如出一辙,人生的起伏如此精彩刺激,难道是神探亨特说的“这都是上帝安排的”?每年4月份,都会有一帮库尔班大叔的歌迷在讨论一个每年都讨论的话题:究竟是谁杀死了科尔特·库尔班大叔?你能找到凶手而无法让它伏法:商业。
附“猫王”简介:原名埃尔维斯·普雷斯利,“猫王”是狂热的美国南方歌迷为他取的昵称。1935年生于美国,著名演员与歌手,主演过33部电影,唱片销售量超出一百亿张,被称为“摇滚之王”,私生活放荡不羁,1977年因心脏病逝世。“猫王”式舞步的特点,是扭动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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