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下午4点半左右,在杭州下沙七堡一丁字坝附近,发生钱塘江潮水卷人事件。据杭州市公安局现场搜救人员称,有30多人在江堤玩耍时被卷走,其中22名落水者已被救起。其余落水者目前还正在搜救之中。已确认有2人失踪。
我仍记得2004年底,那则全球闻名的图片乌龙:加拿大《卡尔加里先驱报》在其头版刊发了一张触目惊心的“独家海啸照片”,引起巨大轰动,但令人大跌眼镜的是,事后证明该照片并非是在12·26“世纪海啸”中拍摄,而是两年前于中国杭州拍摄到的“钱塘江潮”。令人莞尔的照片,不想在此后屡屡印证为悲惨的现实。在印度洋海啸事件中,我们复习了一个“不可抗因素”的概念,比之于地震海啸,在“天下第一潮”的钱塘江潮水面前,我们真的就提防或捍卫捍卫脆弱的生命吗?在这次潮水卷人事件上,还有两个背景是我们不能忽略的:一是8月1日《今日早报》消息说,每到夏季,在钱塘江边戏水者被潮水卷走的新闻总是时有耳闻,从7月1日至今的短短一月间,已经有7个人被潮水吞噬了生命;二是当日的《杭州日报》消息说,对于7月30日下午和夜间潮水卷人事件,省、市领导高度重视,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王国平批示:“尽全力抢救。此类悲剧要吸取教训,举一反三,严加管理,防止再发生。”俗话说,士别三日,即更刮目相看。事隔三日,潮水卷人事件还是悲怆重演。
在江水卷人的防御机制上,除了社区、街道共同组织的“喊潮队”和沿途一些破落的告示牌,几乎难有刚性的制度和技术保障。有1%的危险,就要做100%的预警。人命关天。遗憾的是,一边是潮水频频吃人,一边是救济防御体系永不变更,仅仅在打捞搜救的事后救济上绣花似乎是南辕北辙的,事前管理的针对性、有效性都值得质疑。既然屡屡闹出人命,为什么相关职能部门不能明文规定不得在钱塘江游泳呢?停留在N年之前的、骑自行车的民间喊潮人怎么就不能被便捷的现代语音设备取代呢?如果实在是要保障这种危险的游泳权,那么,起码也可以将潮水吞人频发区设置为高危险区,禁止游人进入;在此区域外再设置警戒线,游人进入警戒线时要能看到明显的警戒标识、并得到语音提示吧。即便是真舍不得天下奇观的潮水,也可以在安全区专门建一座大型的类似于观礼台一样的“观潮台”……方法其实还有更多,关键还是要人去做。这是最简单、也是最复杂的逻辑。
救人再积极,都赶不上不让公民陷入危险境地;潮水再无情,毕竟是可控可防的灾害。为死在钱塘江潮水中的公民立块碑,警示我们对频发事故水域的问责管理、也再次警醒我们“任何对生命的粗心大意都是最大的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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