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王旭明接受南方周末记者专访时说,“中国不仅需要一个王旭明,还需要成千上万个这样的人,现在还远远不够。”(《南方周末》8月2日)
作为“新闻发言人”的王旭明经常成为“新闻当事人”,而他的同行则评论他为敢说实话的人。
我国的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建立较晚,在许多方面还不完善、不规范,信息披露的内容、对象、程序、责任机制的不明晰,使新闻发言人制度可能被异化为逃避公众监督的工具并造成信息的垄断,加上我国一些新闻发言人还存在不想说、不敢说、不会说的情况,如此以来,“王旭明”的遭遇在一定程度上就有了符号意义。
人们判断一个国家的制度是否有效,主要看这个国家制度的实施机制是否健全。就我国来说,新闻发言人缺少一种国家层面的规范,并且处于一种制度非均衡供给状态下。政府在新闻发言人的制度安排中处于权威地位,公众相对于政府来说处于绝对弱势地位,导致公民知情权事实上的不平等,这是王旭明经常遭到批评的根本原因所在。可以说,王旭明替制度背了“黑锅”。
当然,对王旭明的批评还关系信息披露度的把握问题。度的标准不是政府的利益,而是要以公众利益作为最高标准。判断一个政府新闻发言人好坏的标准不是看他应对记者和公众的技巧是否运用得圆熟,甚至不是简单地看他是否贯彻了政府的意图,而是看他是否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减少和消除了人们对于公共事务认知上的信息不对称状况。否则,即使把舆论引导得得心应手,也是建立在虚妄和愚民的基础上的,是不合格的。
那么,制度非均衡状态下的新闻发言人:批评还是呵护?笔者的态度是,王旭明们需要批评,但更需要呵护。而消除新闻发言人的制度非均衡状态是对他们的最好呵护。 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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