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部门一向打着维护公共利益的旗号支持警察和其他政府部门扩张监听的权力,这次终于在将这股祸水引向了自己本身。所以,我必须指出一个显而易见但往往为权力部门所忽视的事实:在滥用的权力面前,谁也不能独善其身。
县委干部考察小组考察县公安局中层期间被窃听。7月10日晚,根据群众举报,陕西三原县纪委介入调查。7月12日,涉嫌“窃听”的三原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和政工科科长被县纪委查办。(《新京报》7月17日)
这一事件之所以成为新闻,引发公众与权力部门的关注,根本不在于“窃听”的事实本身,而是窃听的对象---县委干部考察小组,这是一个实权的组织,这些警察居然敢将窃听指向他们,无异于是“太岁头上动土”。权力部门一向打着维护公共利益的旗号支持警察和其他政府部门扩张监听的权力,这次终于在将这股祸水引向了自己本身。所以,我必须指出一个显而易见但往往为权力部门所忽视的事实:在滥用的权力面前,谁也不能独善其身。
如果看过英国作家乔治·奥威尔《1984》小说的人,大概都会为这种监听无处不在而留下深刻的印象:不论你是在家里吃饭、睡觉、在街道上行走,还是在单位上班,墙上的电幕时刻在监视着你,它们不仅能观察你的每一个动作表情,也能监听你的每一句话,甚至一声叹气。在电影《窃听风暴》中,影像更增加了我们对于无处不在的监听的恐惧,在一个监听权力不被监控的国度,任何人的隐私无可遁逃。
《1984》不过是小说,《窃听风暴》也不过是电影,但如果有人认为我们现实中没有滥用监听权力的危险,我不得不说他不是无知就是在掩饰。隐私权在大多数西方法治国家受到宪法的保护,因此,监听的权力向来控制的严格,不能由警察自身任意决定使用,而是必须由法庭批准。而我们国家的法律居然找不到对于监听权力进行控制的任何规定,监听只要由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就可以,根本不须到法庭上请求法官批准。仅凭此,我们就无法断定我们的隐私何时以维护公共利益为名在被监听。
不仅如此,监听、监视的权力正在由权力部门有向社会的事业、企业单位、个人蔓延的趋势,科技的发展正在助长这种不良趋势。电子摄像头随处都是,人们行走在大街小巷,商场、住宅,都可能成为公权力或者那些单位摄像头的捕捉对象,而各种微型摄像机、“窃听”设备甚至是日常使用的手机,更方便了每一个个人去监听和监视他人的行踪与隐私。更为可怕的是,并且一些蔓延的趋势的产生,正是得到的权力部门的支持,因为他们认为加强监听与监视,有利于及时发现犯罪,有利于维护公共秩序与保护公共利益。
《窃听风暴》中,连文化部长的猎艳也为警察了如指掌,而陕西三原县的二个警察窃听县委干部考察小组考察县的谈话,活脱就是电影的现实版。其实,细想之下,这种事情出现并非偶然,不受限制的权力本身就是一把双刃剑,这一“合法伤害权”在可能伤害普罗大众之时,便已经预定了它可能将伤害指向权力部门的人本身。海明威在上个世纪就作过精辟的阐述,他说:“因为我包孕在人类之中,所以不必打听丧钟为谁而鸣,丧钟为你而鸣。”三原县的二名警察正是平常习惯于享用不受控制的监听权力,所以,他们敢于铤而走险监听县委干部考察小组,并且显得轻车熟路。
我不是完全反对监听、监视,而是渴望每一项权力都要受到控制和审查,那怕它打着多么崇高的旗号。北京不久前出台规定警察可以对违法安装、使用电子眼的单位和个人实施处罚,我在一篇文章中就指出警察的滥用监视权力又该如何规制,如今三原县发生的事情正印证了我的担心。
因此,仅仅是查办两名滥用权力的警察可能无济于事,规制不受随心所欲行使的监听权力才是关键。否则,“丧钟为你而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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