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衡阳大火”!7月4日晚,位于湖南衡阳市石鼓区的衡阳进步影城发生火灾,电影院一至五楼全部着火,过火面积6000平方米左右。至当晚11时大火被扑灭,目前确认1人死亡。
没有人会忘记,2003年11月3日,衡阳市衡州大厦发生火灾,最终引发这座商住楼坍塌,导致前来参加灭火救援的20名
消防官兵牺牲,酿成了中国消防史上最惨重的悲剧。
如果我们还在那里庆幸“仅死亡1人”,而不去认真反思,不去总结教训,那么谁也无法预料明天大火会以怎样的方式回击我们的愚蠢。
衡阳两次踏入同一道恐怖的火海,难道只是巧合吗?经历过那样一次自该市建国以来代价最为惨重的大火,公众有理由期待当地政府部门痛定思痛,并在实际行动中完备各种消防设施,建立基于专业技能训练和有关火灾研究的消防科学。那么,现在我们不禁要问:当地政府这样做了吗?诚然,政府部门或许开了不少会议,或许发了不少文件,或许财政上也出了不少钱,但大火是检验消防的唯一标准,事实永远胜于雄辩。
电影院是人流量很大的公共场所,尤其是像进步影城这样的木结构老楼,一旦着火后果肯定不堪设想,消防检查工作理当一丝不苟地坚持。经过初步断定,本次“衡阳大火”起火原因是电线短路,这难道真的不可防范吗?
我手边就有一本《火灾预防提示》的小册子,其中夏季预防火灾的第一条就是“预防电力火灾”:夏季高温,空调等大功率电器容易造成线路负荷过重和短路,从而引发火灾。应对供电线路进行检查,及时更换老化线路;在增加大功率电器时,要配套扩容电容量,防止供电线路超负荷运转。这些应该算是基本常识了,关键是有人当回事了吗?
循照旧例,这场大火之后,衡阳乃至全国各地必然掀起一场声势浩大的“消防大检查”。因为在此之前,很多“消防大检查”就是类似重大火灾的产物,只不过很快又被忘记,直到下一起重大火灾发生——重大火灾形成的警示效应所持续的时间往往很短,而且根本不能触及防范制度,“衡阳大火”就是最好的例证。
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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