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了10年英国首相的布莱尔卸任了。在他离开唐宁街10号之际,英国媒体为他开列了一份10年里收到的礼物清单,并披露其中相当一部分礼物已经开始秘密出售。
不知英国报章公布的这份清单是否“原生态”,究竟有多长,是否列出全部礼品的目录,但仅就我们所能读到内容,便觉得已经够详细了――
10年间,布莱尔收到的来自外国政府和私人富豪的礼物多达数百件。
假如按年头分列――
2001年,阿曼苏丹赠送短剑两柄、埃及和巴基斯坦地毯数张。……
2002年,布莱尔收到了来自贝卢斯科尼的4块手表和1个座钟;加拿大和中国政府赠送的数张画作;……
2003年,贝卢斯科尼又送了布莱尔6块手表;希拉克送了半箱葡萄酒和白兰地;罗马尼亚政府则送了一把吉他。……
2004年,贝卢斯科尼送了6块意大利手表,布莱尔花500多欧元买下了其中两块。……
2005年,巴林国王送了布莱尔两块手表;希拉克送了4箱名酒;普京送了价值300多欧元的俄罗斯钱币;法拉利董事长送了一个电动汽车。这一年,希拉克还送了一匹小马驹。……
不能全部照抄了,只能摘录,以省略号简化之。不知诸位看了这些礼品目录,有何感觉,反正我的感觉是:透明度好高!这是人家的制度使然,也是舆论监督的必然结果。你看,一个首相接受的礼物,被记载得一清二楚,被媒体公之于众。对这些物品,该怎么处理,本人晓得,公众了解,一切按法律法规办、按规章制度办。想瞒天过海、暗渡陈仓,恐怕行不通吧!想中饱私囊、私吞瓜分,恐怕没门吧!有了这样的“一清二楚”,这样的“目光如炬”,大概不必有劳前首相在离任时“说清楚”“讲明白”吧!其实,即使要布莱尔自己“说清楚”,他也想“说清楚”,可是也未必“说”得“清”啊!
也巧了。就在这份异域的“首相礼品清单”被公布之际,恰恰是我们这个国度的一个“大限”到来之时――中纪委印发《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要求有“以交易形式收受财物”行为的国家工作人员中的共产党员,在6月29日前主动说清问题的,可考虑从宽处理。如今,中纪委规定的这30天“反腐大限”已经到期。但是,时至今日,除了有报道称河南省有979人主动说清楚问题,并上交违纪款共计821万元,其他省市一概不见有“说清楚”的情况披露,据悉山西的说法是没有一个人“主动说清问题”――其实鬼都不信这个小煤窑遍布各地,“煤老板”扎堆的省份,“国家工作人员中的共产党员”会没有任何“以交易形式收受财物”的行为!但是,他偏不来“说清楚”!
其实,规定时间要“说清楚”,早已不是第一次,如1989年8月“两高”的“通告”、2000年12月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的规定,都曾明确期限要求“说清楚”。但是,结果如何?更何况,前些年不是有过轰轰烈烈的“三讲”、“保先”教育活动,不也要求“说清楚”吗?结果又怎么样呢?看来,规定期限“说清楚”固然有一定的震慑作用,可作用未可乐观。我想,如果有法制和规矩时时约束,有媒体和公众时时监督,官员公务活动、廉政行为的“透明度”有如“玻璃缸里的金鱼”,到时无论什么情况,“清单”一拉,一目了然,那么还需要限时限刻“说清楚”这样“短促突击”式的权宜之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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