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岁的体操选手王燕在比赛中意外受到重伤,牵动着无数人的心。许多媒体都抓住这一新闻,或反映社会各方面的关怀,或开通援助热线,或呼吁运动员保障制度的完善,或探讨竞技运动规则的科学制定,显示了新闻界的社会责任与人文情怀。
然而,有一家报纸在一个名为“看新闻,手机参与竞猜,每日奖品拿不停!”的栏目中,竟设置了这样的题目:“王燕在07年全国体操锦标赛女子资格赛的哪个项目中,发生意外?A:跳马;B:高低杠。”这是将不幸者的不幸,以新闻竞猜的形式,作为自己赢利的渠道。难怪有人责道:简直是趁火打劫!
鲁迅说读《红楼梦》:“单是命意,就因为读者的眼光而有种种: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
同样一则王燕受伤的新闻,也因新闻“眼光”不同,有的媒体从中看到要张扬社会责任,有的媒体从中看到要发扬人文关怀,有的媒体却从中看到有为自己谋利的机会。
这种因“新闻眼”不同,对同一事件报道处理不同的现象,在媒体中是经常出现的。前几年俄罗斯别斯兰发生人质事件,许多新闻媒体强烈谴责恐怖主义,表现对受害人的深切同情和关怀,却也有媒体在“趁火打劫”,以此事搞竞猜赚钱,冷漠而又嘻皮笑脸地要公众回答:在这一事件中“有多少人死亡”?
再早一点,对赖昌星厦门“红楼”的揭露,许多媒体着眼于它是腐蚀干部的罪恶场所,是反腐败的活教材,而有的媒体津津乐道的,则是里面“暗藏数十风尘女”“暗藏数十佳丽”,成为迎合低级趣味,兜售秘闻奇事的一条消息。
这些,用的都是一种财迷的眼光和色迷的眼光。经过这样“新闻眼”的过滤,新闻的人文精神内涵被异化、矮化,变为宣扬低俗恶俗的载体。
这说明,新闻要注意自己的“眼”。尽管新闻是事实事件的反映,但事实是一个多侧面的复杂体,“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选择什么角度报道,重点放在哪里,就有个“眼”光、“眼”力问题。
这当然不是说事物不存在客观性。事物一是一,二是二,是不容篡改的。新闻不同于文学,更不可滥用想象,一定要忠诚于事物的真实。但是,如何看待真实事物事件,从什么地方入手报道,重点强调什么,这样的“新闻眼”则是因人而异的。新闻事实是客观的,“新闻眼”则是主观的。新闻与报道,是主客观的统一。我们的新闻报道既要保证真实性,不可“客里空”;又要重视导向性,有益于世道人心。社会上每时每刻都发生许多事情,用什么样的“新闻眼”去发现,去筛选,去表达,去处理,显出新闻媒体工作者的优劣高下。
优秀的“新闻眼”,不仅要防眼拙、眼钝,该敏锐看到的东西没有看到,更要防眼叉、眼邪,将好东西看歪了。心邪则眸子不正。这当中,最重要的是要防止财迷心窍和色迷心窍。古曲有句:“清凉至,只在气精神,财色莫相亲。”“新闻眼”的清新明亮,就在于张扬“气精神”,莫让“财色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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