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曲沃县农民张志祥被人拖欠15万元后告上法庭,翼城县法院明明已经冻结了被告方的6万多元,但就是不给张志祥。为此,张志祥奔波了14年,上百次宴请法官,花费2.9万元;到法院找法官44趟,花费上万元;法官儿子结婚,张志祥还送了重礼;前后倒贴7万元,最后竟被告知法院冻结的那6万多元早就被分掉了(5月21日《山西晚报》)。
看了报道,真的是“瞠目结舌”。我感觉自己必须写点什么,但又感觉无话可说。是的,其中的情、理、法都太明显了,我还能说什么呢?
经济诉讼中的“执行难”是个老问题。或被执行人“玩失踪”,或当事人有“保护伞”,或被告方确实没有支付能力,或纠纷错综复杂不好执行……这是“执行难”的一般“症状”。但这一个案子却完全不同。如果说15万元中的另外8万多元可能确实“执行难”之外,那么这已被法院冻结的6万多元呢?
钱早已被分掉了!也就是说法官们压根儿就没有准备也不可能把钱给张志祥。但他们一而再、再而三地接受张志祥的宴请!请看一个细节:有一次宴请,一名副院长假惺惺地对法官们说:“农民兄弟挣钱不容易,打官司更不容易,大伙替老张省着点。”“省着点”的结果是——一盆600元的王八!这一顿饭就吃了1300元!这在一个经济并不发达的县城里意味着什么?对一位农民又意味着什么?
人常说:“吃了人家的嘴短,拿了人家的手软”,即使是人所不齿的贪官,也大都遵守这个“潜规则”。法官们明知道办不了事、也没准备办事,但照吃照拿。我实在想不通:他们怎么好意思一次又一次去吃这样的宴请?怎么好意思点那么贵的菜?又怎么咽得下去?王八的味道虽然鲜美,但那里面渗着别人辛酸的血泪啊!……“家犬得食知摆尾,老牛见难会流泪”,可这些法官连畜生都不如!
他们怎么居然当上了法官呢?法院是社会公正的最后保障,法官理应是公平公正的坚守者。作为一名法官,不仅必须遵纪守法,更应该具备较高的道德水平。正因为如此,法律规定法官必须具备大学本科以上的学历,而且必须经过严格的司法考试。在欧美法治国家,法官的遴选更加严格。而翼城县法院的这些法官,不但踩踏了法律,甚至连基本的道德都沦丧了——这不能不让人震惊。
做法官,必须先做人。“没心没肺”的人绝不能当法官。翼城县新任院长表示“将尽快查清案情,为张志祥挽回损失”。其实,为张志祥挽回损失已经不是最重要的了,最需要挽回的是法院的形象。而要做到这一点,至少也要将“没心没肺”的法官清除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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