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周未到,湖北公路客运“涨”声先起。《市场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今年“五一”黄金周期间,湖北公路客运票价将在核定基准价格之上上浮,幅度依具体情况,最高不超过30%,农村客运线路不允许涨价。
据了解,湖北此次公路客运票价上调从4月28日起至5月7日,武汉各大汽车客运站的班线票价将有不同程度上调,幅度不超过基准票价的30%。
应该说,湖北的公路客运趁节涨价,借节敛财已经不是第一次了。只是,以前是节日期间涨,节过完就 落,而且还有物价部门的说明。今年春运期间公路客运票价就是在政府部门一片不准涨价声中飙升的。笔者所在的县城春运前到武汉的票价是18元,春运时就涨到25元,现在是24元。春运前笔者回老家一趟是5元,春运时是8元,至今仍是8元。涨的时候无人说明一下理由,过后不回落也无人解释一下原因。如果这次再涨30%,那就是在去年的基础上几乎翻一番,而且是不经听证就实行,让人不可思议。
当然,作为企业来说公路客运部门,追逐利润是情理之中的事。但是,不想方设法降低运行成本,改善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来提高利润率,而是动歪脑筋,想邪办法利用涨价的方式来抠乘客的荷包,实是本末倒置,让人有些不可理解。
而更让人不可理解的是政府部门的态度。从理论上说:政府部门是由纳税人供养的,代表国家行使管理职能的部门,它的职责就是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管理社会事务,规范社会秩序、经济秩序,维护好社会利益和公众利益。对于一切利用不法手段侵害社会利益、公众利益的行为要及时制止。
但是,在湖北今年春运的涨价和这次五一涨价行为中,政府部门却不仅没有履行职责,及时制止、断然喊停。而是帮其圆理,为其张目。说是将在核定基准价格之上上浮,幅度依具体情况,最高不超过30%,那么,这个这个基准价是以什么为基?以哪个为准?说轻一点是让人雾里看花,迷离朦胧。说重一点是政府部门成了企业的代言人,成了企业利益的共同体。
公路客运是一窗口行业,它的一举一动不仅仅代表着企业的形象,它还反映了政府部门的精神,关系着公众的利益。人们从它的经营方式、经营态度中感受着企业的经营理念和政府的管理制度。春运时笔者在客运站购票时就听到许多乘客激愤的批评声、指责声、叫骂声。
我们常说群众利益无小事。公路客运是关系到千千万万个出行的普通群众利益的事情,按理说也不是一个小事。如果就是以让公路客运部门说涨就涨既不听证,又不作说明确有暗箱操作,侵害群众利益的嫌疑。由此,政府有关部门应该想想,自己的屁股坐到了谁的椅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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