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书”举报,在历史剧中我们屡见不鲜,在今天已经很难看到。据《今日安报》4月25日报道,为了举报河南省确山县原常务副县长班新平,农民杨明清迫不得已写了“血书”向媒体求助。
一封“血书”,几许反腐无奈!2003年,河南确山县原常务副县长班新平看中了杨明清承包的山林,想用来建度假村,
软硬兼施以低价买下,并以“欺诈罪”迫害杨明清。
在回顾新闻事实中,笔者抑制不住郁闷与愤怒。郁闷是因为,扶贫款是一根高压线,副县长为什么就可以挪为私用呢?而且,当地财政局、水利局怎么就可以帮助他化公为私呢?愤怒是因为,杨明清本是受害者,警方为何“枉法追诉通缉”他呢?
笔者常常感慨,贪官的被查处太偶然。如果杨明清不写“血书”,如果媒体不一身正气,副县长会被查处吗?笔者甚是不信,在副县长欺侮杨明清的过程中,当地有关领导和部门会一无所知。与其说杨明清在副县长的逼迫下写“血书”,倒不如说是对“腐败文化”的忍无可忍,导致杨明清写“血书”。
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说,“媒体不是中纪委”。但现实中,我们常常看到媒体扮演着纪委的角色。媒体成为纪委,既反映出媒体的有为,又反映出有关部门的无为。健全举报监督制度,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远比查处一个贪官更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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