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邯郸市农业银行金库特大盗窃案暴露,金库管理员盗出现金人民币近5100万元。消息一经发布,举国震惊,舆论大哗。对部分网民的种种无据之谈,如“最大的罪犯其实是各大行长”之类,我不附议。然而,看到农总行关于初步处理人员的消息后,我当另论。
多家媒体报道:案发后,农行总部“极为震惊”。以农行党委副书记、副行长、纪委书记韩仲琦牵头的调查组赶赴邯郸。4月23日下午,农总行通报邯郸农行盗窃案处理决定:在邯郸分行特大盗库案未查结前,对部分责任人先行采取组织措施,责令农行河北省分行行长瞿建耀引咎辞职;对主管会计和保卫工作的两名副行长予以免职;邯郸分行现金管理中心在岗员工全部下岗接受审查。同时受到免职处理的还有邯郸分行行长、主管会计的副行长以及主管保卫工作的副行长;邯郸分行现金管理中心正、副主任也被免职。
如韩副书记所言:“邯郸分行特大盗库案涉案金额巨大、性质恶劣,对正处于股改关键时期的农行产生了极坏影响,也给整个金融系统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没直接参与作案的上级领导干部,担负领导与管理责任,这是应该的。虽然来自总行的处理力度、速度以及涉及广度超乎往常,但处理此案即便涉及到农总行人士,公众也不会觉得反常。因为,以往类似案件已在农行系统内发生过多起,处分领导和管理人员的信息却找不到----这意味着农行总部的失职渎职行为早已发生。
农行黑龙江省“某支行”(黎明问:凭什么不报单位名称?)行长“王中军”(黎明问:谁给这位行长起的“化名”?)挪用公款4000万炒股、买彩票案;农行濮阳市清丰县支行古城营业所集体挪用公款780余万元买彩票案;农行林州市支行金库守库员路相军、徐晓峰盗现款214万元买彩票案;也是邯郸农行下辖的磁县农行一名职员窃取800万元买彩票案;“某银行某营业所”.....这些大案,都是不久前暴露或判决的,而有的案件线索可以追溯到2002年乃至更早的时间。在这些案件中,农总行处理过哪些管理层的人士,向公众交代一下该是有必要的吧。在邯郸特大案之前,农总行对内部发生过的特大案、大案,是否有过“极为震惊”或者“比较震惊”呢?农行高层的不作为或积极作为,是不是“也给整个金融系统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呢?
农总行的责任明摆着,不管你对下属下什么样的狠手,也推卸不了你的领导管理责任,更不能说明你们这一级的敬业和高明。我不为该行的各级官员叫屈,因为他们的确有责任;但农总行为表示自身清白和优秀而肆意株连无辜的基层员工,这我就不客气了。
农总行的“组织措施”之一,是勒令“现金管理中心在岗员工全部下岗接受审查”。这就是说,他们对此处的全体员工做了有罪推定。他们虽然明知全体员工不可能全体涉案,但他们还是作出了这种决定。什么意思呢?展现权力威力和范围,不管什么对错,不管全体员工冤不冤,不管是不是侵犯人权。也就是说,我就是把你们全体都当歹徒、盗贼,警察不能勒令施行的,我能!
此案警察已经深入,案子不是农行自行侦破的,尽管农行上级极力表现其作用,大家都知道盖不过警方的调查。现金管理中心那些和被捕人同级别的员工,并不对被捕人拥有管理、教育职权,只要没介入或不知情,就可以断定在本案中没有罪错。逼全体“下岗”,并非必要的调查措施,而是制裁措施。这是不是株连,是不是滥用权力,相信大家都清楚。没有任何法律或行政组织授权给农行这样的权力,超越法律和司法采取这样的“组织措施”,是肆意践踏人权的行为,是违法犯罪行为。
农行领袖的法制精神、人权意识、制度观念,在处理此大案的过程中淋漓展现。是不是他们平时对员工将“下岗恐吓策略”运用纯熟已成习惯了?不好说,不过,他们已经掂不出“下岗”的份量和性质,倒是真的。
媒体报道:“随着调查组的进驻,邯郸农行内部目前真可谓风雨飘摇。这几天除了营业厅的工作人员在维持银行正常营业外,其余人员几乎全部在接受警方调查。保卫处工作人员称:目前,农行的工作人员人人自危,因为谁都不知自己是否也会被卷入此案中”。看到没有?是整个邯郸农行人人自危,该行和本案无关的绝大多数人人自危。这些人,明知自己没有罪,却“谁都不知自己是否也会被卷入此案中”。这里所有无辜的人,都担心自己会遭难!这是一种什么法制环境、行业环境?这是何等的威力和威慑?这是可悲的社会心理、精神世界么?农行的天是什么样天,农行的人是不是“好喜欢”,留给读者判断。
我不怀疑农行领袖们的良好初衷,他们是在调动最高智力,发挥最大的主观能动作用,来为“正处于股改关键时期的农行”挽回形象。可正是在这种真诚、尽力的重要工作中,暴露出他们不把员工当人看的德行---连自己的员工都不讲诚信和法制,这其实是“股改”中的最恶劣记录,最该让人们留心的“资格”。
做给社会看的秀,反倒露出更大的丑。
2007年4月24日于河南濮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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