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除不良标语,似乎是个老话题,然而4月22日《法制日报》的一篇“中国式标语变迁调查”,却让人们看到,虽然经过整治,已有所改善,但各地标语怪象、乱象犹存,对标语口号进行彻底清理、整治,仍然任重道远。
标语口号的作用不小,它具有宣传造势、告知沟通、教育引导等功能,可以使某些工作和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进而统一思想、规范行为、鼓舞士气、凝聚人心。
在我们党长期的革命和建设过程中,标语口号曾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从有关报道来看,目前一些地方的标语口号还存在着种种问题,最显著者当数以下几种:
一是过多过滥。事情无论大小,都要折腾得标语口号满天飞,似乎不如此不足以显示重视程度。结果导致人们“审美疲劳”,无论标语重要与否,一概不放在心上,影响了传播效果。有些过时标语未得到及时清理,又与现行政策相背离,容易使群众产生误解,甚至引发矛盾。
二是不合法治理念,冷漠蛮横、霸气十足,缺乏人文关怀。诸如某地派出所挂出的“打击某某省盗窃犯罪团伙”横幅,广为人知的“宁可添座坟,也不添一人”,还有“横卧铁轨,不死也要负法律责任”等等,对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任意发挥,随意曲解。有的甚至依据当地出台的“土政策”制作一些命令式、强制式的标语,非但起不到应有的警示教育作用,反而伤害了公众的感情,引起人们的反感。
三是铺张浪费、劳民伤财。有的标语完全可以刷在墙上,却非要做成灯箱,一个灯箱少说也要花费100多元,仅一条街用在标语上的宣传费用就超过1万多元。我们常说,“看菜吃饭、量体裁衣”。目前,我们很多地方尤其是一些农村还不富裕,将大把大把的钱花在灯箱标语上,实在有违勤俭节约的原则。
更为严重的是,时下一些地方以标语落实工作、以标语替代工作的现象非常突出。上级有什么精神,有什么工作部署,反映到下边,最明显的表现就是新标语的出台。而且,检查评比时,往往也很看重刷了多少标语、竖了多少牌牌,似乎哪里的宣传声势造得越大,就表明其越重视,工作越有成绩。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呢?根源在于一些地方形式主义严重,将标语口号的多少作为工作考核的主要内容之一。久而久之,自然就形成了一种错误的导向:没有标语,就意味着工作不认真,不负责;而有了标语,就显示了工作的决心和成效。在这些地方,标语无形中充当了工作态度和业绩的象征。在这种导向下,标语无形中就取代实干成了落实工作的重要手段。如此舍本逐末,其结果就是,在标语上下的功夫越多、越大,离实事求是、离我们追求的实效就越远。
无论这些不良标语出自谁家之手,其背后都反映了一些地方干部作风上的偏离与政绩观的错位。当前,各地都在学习领会、贯彻落实胡锦涛同志倡导的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我看,要真正转变作风、求真务实,不妨先从清理、整治那些不良标语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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