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家宝总理在记者招待会上真诚地说:“政府工作人员除了当好人民的公仆以外,没有任何其它权力。”这是总理对官员本质属性的表述,也是对那些竭诚为人民谋福祉的好干部的真实写照。从理论上讲,人们是信服这个说法的。
但是,对照许多干部的实际情况,人们只能认为,这是总理对广大干部的殷切期望,也是对各级官员提出的严格要求。因为,在实际生活中,许多干部何止是没有任何权力,而是拥有太多或太大甚至是不该拥有的权力。
就拿干部的任用来说,长期以来实际上往往是由书记个人的意志决定的,否则,怎么会有那么多马德式的书记居然能以卖官为业从而走上腐败之路呢?检讨这个问题时,没有不认为毛病出在权力过于集中上,所谓集中,无非就集中在少数人的手里。这种集中式的权力不是太大了吗?还有,一些本是贫困地区的政府机关,却居然盖起了豪华的办公大楼,不需要经过批准,就敢非法动用预算外资金,甚至强令企业“赞助”。像这样随心所欲地花纳税人的血汗钱,肆无忌惮地索要社会财富为自己享受,这岂止是有权,简直就在滥用权力!
再比如,对严重违规的排污企业,上级尽管三令五申要关掉,但当地政府出于地方保护主义,却硬是顶着不关,任其继续危害环境,这个权力还不大吗?人们都知道,现今腐败的主要形式就是官商勾结、权钱交易,这个“权”不就是官员手中的吗?
尽管我国的宪法规定了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机关,而各级政府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但至少到目前,客观现实是,各级政府及其官员拥有相当多、相当大的权力,有些是明显违背宪法精神而不该拥有的权力,上面列举的种种现状就是。随意动用预算外经费而不需要经过人大批准,几乎成为普遍现象。每年国家审计署审计出那么多中央国家机关巨额违规资金,不足以说明政府官员手中的权力太大了吗?
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人大,长期背着“橡皮图章”的恶名。而政府行使的行政权力又得不到人大的有效监督,那么,权力的腐败也就再所难免。而今要遏制、限制官员太多太大的权力,光靠说教是不行的,必须用制度来规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权力受到方方面面的制约和监督,特别是要接受来自老百姓的制约和监督。不但如此,而且违规行使权力还要承担法律责任。只有这样,官员只是公仆而没有任何其它权力的美好愿望,才能真正成为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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