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北京市民如果想正常接受数字电视信号,就必须购买贴有“北京有线高清入网认证”标志的产品。歌华有线新任市场运营总监罗小布告诉记者,“若用户新购电视机未加贴这一标志,歌华有线和联盟合作伙伴将不承诺一定能提供一体化服务”。
2006年4月,国家信息产业部出台了高清数字电视的行业标准。这就意味着,只要符合该标准,就是合格产品,就可以入网收看数字电视信号了。那么,此次歌华有线在国家标准的基础上,再次对电视产品进行认证,这究竟是为消费者着想的惠民之举,还是受利益驱动而推出的“霸王条款”呢?
可以肯定的是,“北京有线高清入网认证”的标签不会发放给其他邻近省份的家电经销商。因此,北京的消费者想到外地购买价格更低的产品是不行的,即使是本地的电视机价格高,也只能自认倒霉。
以笔者所在城市石家庄为例,以前就经常有北京顾客来我们这里购买电器,据说大件商品能比北京便宜几百元之多。那么,以收取收视维护费为主的电视网络运营商为何要为某些家电经销商卖力呢?另外,即使在北京市场上,什么样的电视品牌能入歌华的“法眼”呢?是否符合国家标准的就可以入网?入网是否需要交纳一笔不菲的费用?如果不用交费,我们很难理解歌华这种行为的初衷;如果交费的话,这钱是经销商承担,还是最终会转嫁到消费者头上?再有就是,歌华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一个经营主体,又哪来的贴牌权呢?这些问题如果不能向消费者作出合理的解释,势必会给人们留下广阔的想象空间。
新制度学派的理论认为,制度演进的方向是由社会中处于强势地位的利益集团决定的,而它之所以能够决定这个方向,主要是通过一定方式获取了国家权力的支持。可以说,这次“入网认证”事件为这个理论作了最好的注脚。歌华公司强大的话语权盖过了众多消费者的利益。于是,就有了强势利益集团——歌华公司的傲慢与强硬,也就有了弱势群体——众多消费者的不满与无奈:不买贴牌产品便无法接收数字信号。
因此,现代政府的一个主要职责就是为社会各个阶层建立起平等、完善的利益表达渠道,在公共决策过程中能够听到各方面的不同声音,从而尽可能的平衡各种利益关系。只有如此,才能真正实现公共决策的科学化、合理化,也才能真正有效的减少类似猫腻的发生。
(责任编辑:李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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