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搜狐 ChinaRen 17173 焦点房地产 搜狗
搜狐评论-搜狐网站
日月谈 > 财经观察

经适房和廉租房,面积才是硬道理

  多年来饱受争议的经济适用房因为受到茅于轼“炮轰”而再度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茅于轼先生认为,廉租房可以解决人权中的住房权,而经济适用房这条路是错误的。因为低收入人买不起房,所谓的经济适用房照顾了中高收入人,而且是收入比较高的人。

“经济适用房就是政府拿大家缴的税收来帮助中高收入人置业!这个没有道理。”

  其实在我看来,有三种办法绝对可以使房价适当下降,至少不持续上扬。第一,政府征地中,留出一定比例的土地供村民实施地产开发。第二,把经济适用房都限定在80平方米以下,甚至70~60平方米,而且只能自住,不能出租和买卖,一发现出租或出售,即行没收。或者政府强制原价收回并且在没收不当得益后适当罚款。如果住经济适用房的人日后发达了,想住更好的房子,可以,政府原价收回经济适用房。这样就不会有高收入者为了沾那点便宜而委曲自己的生活质量,原价回收政策也断绝了这些人的投机幻想。第三,对于进不了市场也买不起经济适用房的人来说,政府提供廉租房,面积比经济适用房更小,学习香港好榜样,30多平方米足矣。只有在调节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问题上,面积才是硬道理。

  至于房地产市场的问题,政府不用太操心,所谓政府的还给政府,市场的还给市场。界限不清,必使市场和政府两败俱伤。

  现在的经济适用房问题多多,大户型,中高收入的人群才买得起;真正需要照顾的中低收入人群买不起或者买不到;相当数量的经济适用房并没有实现房主自住,而是大量用来出租谋利;在北京,一个经济适用房房号炒卖到16万~17万元!

  只要经济适用房可以出租,可以买卖,可以大户型,上述现象就永远无法避免。因为巨大的差价明摆在那儿,各种腐败自然难以避免。但是,如果像我上述说的,严格限制经济适用房面积,而且只能自住,不能出租和自由买卖,只能由政府原价收回,那么就堵住了一切借经济适用房谋利的企图。

  但这样一来,另一个问题又来了:既然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都是政府的义务,那么人们为什么要选择经济适用房而不选择廉租房?如果严格按照上述条件约束经济适用房,则有可能意味着购买经济适用房比住政府的廉租房更不“合算”,因为购买经济适用房终归是要一大笔资金注入,而且不能买卖、出租和继承,本质上和向政府租房住没有两样,却要比租住廉租房付出多得多的资金成本,而在政府回购时,因为是原价回购,随着货币的贬值,意味着购房人要损失一大笔钱。

  这么一算,经济适用房就是一个完全不必要的存在。这样看,政府只需要做好廉租房的建设就行了。

(责任编辑:李清)

用户:  匿名  隐藏地址  设为辩论话题

我要发布Sogou推广服务

新闻 网页 博客 音乐 图片 说吧  
央视质疑29岁市长 邓玉娇失踪 朝鲜军事演习 日本兵赎罪
石首网站被黑 篡改温总讲话 夏日减肥秘方 日本瘦脸法
宋美龄牛奶洗澡 中共卧底结局 慈禧不快乐 侵略中国报告



说 吧更多>>

相 关 说 吧

茅于轼

说 吧 排 行

茶 余 饭 后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