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达姆死了,2006年12月30日,这位69岁的老人在伊拉克被绞死。
但死亡并不代表终结,萨达姆的死还在持续——在各种论坛、博客及网络空间里。尽管海底电缆因一次地震而受到损坏,却丝毫不妨碍数以亿计的网民在网上传播有关“萨达姆之死”的视频、图片与文字。
不但官方电视台披露了萨达姆行刑的全过程,一个“非官方”版的偷拍录像显示,萨达姆行刑前曾遭卫兵们侮辱。9日凌晨,互联网上又出现一段新的手机偷拍录像,从萨达姆尸体的脚部开始拍摄了被裹尸布裹着的尸体全身。录像显示,遗体颈部有个裂开的大伤口。可以预料的是,这段录像的流传将使动荡的伊拉克变得更加动荡不安。
在中国,一张伪造的“萨达姆遗照”曾出现在几家知名门户网站首页上,旋即被多家网站转载。随后,有网友发帖称照片是其伪造,并详解了图片拼合过程。
在美国,有家公司甚至推出了一款脖子上套有绞索的萨达姆玩偶。该公司老板称对该玩偶所引起的广泛批评已“习以为常”,在争议声中订单却源源不断而来。看来“萨达姆”还要在孩子们的手里被套上绞索无数次。
萨达姆罪无可赦,他的双手沾满了鲜血。他的罪是反人类之罪,反文明之罪。尽管伊拉克特别法庭审理的杜贾尔村屠杀事件,不过是萨达姆曾经犯下的累累罪行中相对微不足道的一宗。但文明和法治仍然要求经由法庭的审判来宣告这位暴君的死刑,尽管他在法庭上一次次咆哮公堂,一次次嬉笑怒骂。文明和法治仍然尊重萨达姆的这些权利,因为文明和法治尊重所有被告人的这些权利。
这已经不是一个用野蛮来征服野蛮,用残暴来对付残暴,用死亡来回报死亡的时代。如果我们承认法治是文明社会中调整人们行为的准则,那么我们承认萨达姆的诉讼权利得到尊重是法治的使然,那么萨达姆的名誉权呢?人格权呢?他生前或死后作为人的尊严呢?
也许有人会不屑,跟这样的暴君还讲什么权利。是的,他曾为了巩固自己的权势残杀和迫害了成千上万的库尔德族、什叶派起义者,以及复兴党内的异己分子,甚至使用毒气弹屠杀伊拉克国民;他还曾为了实现自己的野心入侵科威特,将邻国无端劫持进了战争的漩涡。在这个暴君的字典里,也许没有权利,没有法治,没有文明。但这种种,不正是人类社会所孜孜以求的吗?如果我们过去没有这些东西,我们就应该从萨达姆的死开始,让权利生根,让法治生根,让文明生根。
所有还在以传播或恶搞萨达姆的死为乐的网民们,让萨达姆安息吧,让这个代表残暴与野蛮的名字随时间之河而去,让我们以文明的名义。 (责任编辑:李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