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州,几乎每个三甲以上的公立医院门口都活跃着一群“医托”。本事高的医托,一天的收入都在五六百元左右,有的甚至过千。
说穿了,“医托”也就相当于宣传效果更直接的“活广告”。“医托”在不熟悉情况的外来患者面前费尽唇舌,就是希望能把患者直接拉到“指定”的医院去,从而在“指定”的医院得到相应的中介费。从这个意义上讲,“医托”本身并不像街头骗子那样可怕可恶。
就我看来,由于医院经营上的白热化竞争,各医院暗中利用“医托”们到街头或其他医院门口拉客揽客,以期赢得更多的赚钱机会和生存发展的途径,也情有可原。纵然“医托”所获得的效益终将转嫁于患者,但在特殊的市场背景下,“医托”群体的出现和存在,无论对医院还是患者,都是暂时无可奈何、难以化解的难题。
因此笔者最忧心的,并不是“医托”本身,而是那些雇请“医托”的医院在医疗技术质量、医疗服务质量、医疗执业诚信等方面的“依托”。就是说,患者们被“医托”拉到医院去以后,被医疗技术质量低劣的医生所欺骗,患者花费了很多钱,到头来却不能得到有效医治,或遭遇高价医疗的狂轰滥炸。
“医托”不可怕,怕就怕医院的医疗质量和服务信誉没有“依托”。那么,若从确保患者能够有效治病的角度讲,预防和打击“医托”并非最关键的头等大事,而政府采取监管措施,确保医疗机构的医疗硬件建设、医疗技术质量、医疗服务水平、医疗职业道德提高,确保医药和服务价格的公平合理,才是根本。 (责任编辑:李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