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湖南省麻阳苗族自治县第四届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依照代表法第41条和42条的规定,终止无故两次不出席会议的县人大代表李云松、杨再华的代表资格,并予以公告。(中国新闻网2006年12月28日)
据悉,来自农村的李、杨二人被罢免的原因是,在参加过两年前举行的县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后,没向县人大常委会打招呼就外出务工,而且至今联系未果。
此次被罢免的两位农民代表,因迫于生计而无暇履行代表职责,固然有可以理解的一面,但一连几年连个音讯都没有,实在有负选民厚望,的确也太不像话了。
但上述消息的标题《湖南麻阳县两人大代表因不作为被罢免》,却使我想到另外一个问题:人大代表不作为理当罢免,但如果有人乱作为、瞎作为又该如何处置呢?
比如,每年“两会”期间,在数量上占绝对优势的官员代表,几乎不约而同地大谈本地区的“大好形势”,一个个说得天花乱坠,仿佛自他主政以来,其治下便柳暗花明,歌舞升平了。倘若有平民代表实话实说,言及当地群众疾苦,立马会被他们的“补充说明”所打断,弄得人家不知如何是好。
再比如,官员代表们还有一个“绝招”,那就是先把自己工作中的失误归咎于上级政府部门“支持不够”,尔后以代表议案或小组发言的形式公开“逼宫”,伸手向上要项目、要资金,活生生地将人代会弄成了讨价还价的“经贸洽谈会”。
在我的记忆中,诸如此类瞎作为的官员代表,好像还未被哪级人大常委会罢免过。其实,从某种意义上说,他们的所作所为,离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的宗旨更远,更容易让公众对人代会感到灰心乃至失望。所以,如果哪天报上说“××等官员代表因瞎作为被罢免”,那我估计,其社会反响将远远大于两位农民代表被“请”出人大之类事件。 (责任编辑:李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