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嘭”的一声枪响,喧嚣已久的邱兴华杀人案尘埃落定。从“精神病鉴定”争论中暂时走出来的媒体,重新梳理案件的时候,提出了一个带有自省性的问题:邱兴华的家属和11名被害者的家属都是受害者,但邱家人获得了诸多救助,得到五六千元的社会捐款、政府送来了米面油、家里人用上了手机、电视机装上了接收
器……而同样处于社会底层的11个被害者家庭,尽管几乎都同样丧失了“主心骨”,断了经济来源,却没有得到任何赔偿,他们的求助也没有得到任何方面的回应。(12月30日《华商报》)
当被害人之一熊万成的妻子、有些弱智的尹行巧抱着9岁的儿子哭诉“我和儿子咋办呢……”的时候,我们没有理由不反思:为什么会有这厚此薄彼的差别?我们又该如何化解这厚此薄彼所带来的伤害?
有人说,原因之一,是媒体对邱案的报道几乎是一边倒,一些人只记住了邱兴华的凶残及其家属的可怜,而不知道和不了解无辜被害人和家属的贫困生活,舆论的导向影响了公众的心态。原因之二,一些网络舆论中,邱兴华甚至被渲染为“侠客”,类似于“名人效应”的关系,令他的家庭得到了更多的捐助,“公众的基本道德判断受到了挑战”。这些说法或许都有点道理,却也不尽然,更无力于化解目前的窘境。
首先,为弱者鼓与呼是传媒的职责,但媒体的义务是把问题的是非公开报道出来,关注最新的话题、把更多的文墨聚焦于案件的“焦点”几乎是媒体的天性,把过多的东西都架到媒体头上,让它去承载一切社会正义的实现,那恐怕是“无法承受之期待”。而对于社会救助倾向于邱兴华家人,窃以为这是一个不该受到任何谴责的举动——邱兴华的家人也是受害者,他们向这些受害者伸出援助之手,我们没有理由说三道四。
在这个厚此薄彼的问题上,真正需要反思的是:捐款、资助毕竟只是一种带有自发性质的个人调节,其调节能力注定是有限的,甚至是会有些偏差的。最能被弱者所依靠的,还是国家与政府的救助机制。
“社会”调节可以缓解很多社会问题,但这种自发调节注定是靠不住的。这些年,我们在国家、个人之外,更加关注于“社会”的说法,但社会本身就是一个带有抽象性也不具有机制性特征的说法,我们不能把救助社会底层、维系社会稳定、实现社会公平的全部重担,期待于这个不稳定、无法预期的“社会调节力”上面。
在社会资助的“厚此薄彼”面前,政府不能作旁观者。在邱兴华案中,邱兴华就曾在法庭上说:“我愿意赔,但我没钱。”而被害者家属也知道邱兴华无力赔偿,他们没有其他更好的选择,只能通过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做一次无望的努力。结果果然如此,邱兴华被判了死刑,却没有涉及赔偿的问题。从9月份开始,被害者家属就一次次把求助信送到镇政府、民政部门等单位,希望能得到救助,但到目前也没有任何结果。
可以想象,同样的厚此薄彼肯定大量存在。我们毕竟不能残酷而简单地告诉被害者家属:邱兴华穷,赔不起,你们失去顶梁柱,就认倒霉吧。
国家与政府应该考虑制定国家救助机制,对于被告人不足以赔偿被害人损失的,而被害人的生活又非常困难,甚至难以为继的,进行救助赔偿。个别自发的捐款出现“厚此薄彼”的偏差或许还不可怕,如果政府的救助体系忽视了这种“偏差”,就令人担心了。 (责任编辑:李清) |